| 项目名称 | ****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2-27 09:31 至 2025-03-14 09:3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洛** | 地块面积(m2) | 40227.00 | |||
| 工业活动历史 | 1974年-1976年 | 活动历史 | 杨川社区兰炭厂 | |||
| 1976年-1980年 | 活动历史 | ****肥厂 | ||||
| 1983年-1986年 | 活动历史 | 杨川社区饲料厂 | ||||
| 1977年-1993年 | 活动历史 | ****卷烟厂 | ||||
| 1983年-2004年 | 活动历史 | ****面粉厂 | ||||
| 1993年-2019年 | 活动历史 | 杨川社区预制楼板厂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洛****社区 | |||
| 经度 | 110.157120 | 纬度 | 34.08998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10 至 2025-02-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乔志刚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3020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圆方环境****公司 | ||||||
| 钻探单位名称 | ||||||
| ******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乔志刚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302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拜峰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167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洛****社区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分析及潜在污染识别结果,项目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为****社区兰炭厂区域、****肥厂区域、杨川社区饲****卷烟厂区域;项目地块内可能受污染的区域****社区兰炭厂土窑区、兰炭存储区、原煤存储区,****肥厂原料存储区、生产车间,杨川社区饲料厂猪舍区域、猪粪堆存区,****卷烟厂锅炉及原煤存储区,项目地块杂填土分布区域。土壤污染因子包括重金属(铅、镉、铬、砷、汞、锌、镍等)、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氰化物、氟化物、酚类、石油烃(C10-C40)、酸性污染物等;地下水污染因子包括重金属(铅、镉、铬、砷、汞、锌、镍等)、挥发性有机物、多环芳烃、氰化物、氟化物、酚类、氨氮、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类、酸性污染物等。因此,根据技术规范要求本地块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进一步确定土壤和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 第二阶段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分区布点法+专业判断布点法在地块内共设置9个土壤监测点位、4个土壤对照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和1个地下水上游对照点。土壤对照点布设在地块外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选取一定时间内未经外界扰动的裸露土壤,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的地方;地下水对照点布设在地下水上游,未受到历史养殖活动和混凝土企业生产活动影响的地方。项目地块共采集36个土壤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 本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表明: 1.重金属与无机物中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除苯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外)、苯酚均未检出; 2.重金属及无机物(锌、铬(六价)、砷、镉、铜、铅、汞、镍、氟化物)全部有检出;石油烃(C10-C40)、苯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部分有检出,但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多环芳烃中苯并[g,h,i]苝、芘、菲、荧蒽、蒽、芴部分有检出、重金属及无机物(锌、氟化物)全部有检出,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及相关技术要求,推导出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地块地下水样品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78项检测因子中有检出项共22项,检出项目(除苯并[k]荧蒽外)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苯并[k]荧蒽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判****中学建设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地块地下水采样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和风险评估工作,后续可作为教育用地建设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