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预公告
京政征预公告[2025]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街道屈场村集体所有****林场国有土地,现对启动征(用)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用)土地范围
拟征(用)**街道屈场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5835公顷、****林场国有土地2.1445公顷,拟征(用****经济开发区,岭尚山河以东、金瑞物流以南、屈场东路以西,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用)土地理由
拟征(用)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已纳入**市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用)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土地征(用)工作安排,2024年10月8日起,****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月8日起,****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林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用)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林场,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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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