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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我县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完成了2025年2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村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认定黄善国、卢加永共2户农户符合我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县住建局办公楼五楼),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县**镇蝶城路383号,邮编:532799,联系电话:区住房保障组0771-****102、市住房保障组0771-****556、县住房保障组0771-****157)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名单附后)
****委员会****小组
****办公室(代)
2025年2月21日
| **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名单(第一批) | ||||||||||
| 填报单位:**** 日期:2025年2月21日 | ||||||||||
| 序号 | 市 | 县 | 乡镇 | 村 | 自然村屯 | 姓名 | 证件号码 | 农户属性 | 新增危改 年度 | 备注 |
| 1 | **市 | **县 | 丁当镇 | 华岳村 | 局琅屯 | 卢加永 | 452126**********53 | 农村特困救助对象 | 2025年 | |
| 2 | **市 | **县 | 乔建镇 | 龙扶村 | 龙扶屯 | 黄善国 | 452126**********32 | 脱贫户 | 2025年 | |
| 注:农村危房改造名单截至2025年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