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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国土资发[2014]81号)、《****委员会关于110千伏峡山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贵发改环能)[2022]4号、**供电局关于**市110千伏峡山送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供电计[2021]55号******局核发《中华人民**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50********0043号)等文件依据,决定对**市110千伏峡山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迁移。
请在该项目范围内的各坟主亲属于2025年4月5日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征收第二组)登记确认及办理相关迁坟事宜,并于2025年5月5日前自行迁移完毕。逾期没有迁移的,将作为无主坟进行处理。
办公地址:****(**市****花园1333号)
联系电话:0775-****11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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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