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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自行采购项目“大鹏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仪器设备维修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供应商征集筛选以及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鉴于资质符合要求且报价合理,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万元) |
| 1 | ******公司 | 79.0000 |
| 2 | **** | 77.7732 |
| 3 | **市****公司 | 78.8170 |
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报价最低且维修经验丰富,确定以下采购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成交(万元) |
| 1 | **** | 77.7732 |
承接供应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承诺为: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供大鹏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仪器设备维修服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6535;****财政局投诉电话:****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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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