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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地公共实训**使用单位准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和《******基地使用单位监督考核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组织评审专家对准入协议期满考核合格需重新评估的使用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使用单位 | 考核结论 | 备注 |
| 1 | **** | 复评通过 | 予以续签 |
| 2 | 广****学校 | 复评通过 | 予以续签 |
| 3 | ****医院 | 复评未通过 | 予以退出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张 华
联系电话:0751-****318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北22号4号楼609室
******基地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