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杭州段)局部迁移异地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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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新坝二线船闸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段)局部迁移异地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27
杭甬**新坝二线船闸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段)局部迁移异地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由****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杭甬**新坝二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1〕151号、国家文物局以《国家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局部异地迁移保护项目的批复》(文物保函〔2022〕208号)、****政府以《****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段)局部迁移异地保护的批复》(浙政函〔2024〕16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委托****为本项目代理机构,就杭甬**新坝二线船闸工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段)局部迁移异地保护工程施工监理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杭甬**新坝二线船闸工程建设涉及**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萧绍海塘(**段),该段海塘连成一线,航道无法避开,本次需异地迁移范围内的萧绍海塘(**段),对应批复概算工程费用约2000万元。
建设规模:该遗址位于杭甬**新坝二线 船闸用地 红线内,闸首公路**北侧,二线船闸上闸首东南侧,面临防汛道路。场地大致呈长方形,长约 127 米,最窄处宽约 25 米,最宽处宽约41 米;以遗址迁移套箱切割箱体 A1 为基准,遗址向东北方向平移,向**移 330 米,向北平移390 米,直线距离约 510 米;并整体沿顺时针方向旋转 85.6 ,平行于新址所在地西北侧防洪堤线。
根据《****政府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萧绍海塘(**段)局部迁移异地保护的批复》(浙政函〔2024〕163 号)文要求,需对红线范围内的约 70 米长度的条块石塘、土塘(含木桩)及抗渗水泥墙进行异地迁移。
询比采购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服务。
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其中文物本体搬迁须于项目开工后45日内完成),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施工监理项目。
(3)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业务范围须含古建筑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二)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 2 月 28 日至2025年 3月 6 日(节假日除外)添加微信188****7257,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所需的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缴费;(通过微信获取代理单位财务账号,支付后并截图)
(3)注明开票信息(普票或专票),项目开标结束后,通过邮寄或电子发票形式发送供应商。 标书代写
(4)缴费成功后,获取本项目电子版本招标文件(PDF格式)及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Word格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5年 3 月 10 日下午14:00
六、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现场递交:**市**区朝晖路203****广场办公楼13楼1305室。(具体开标会议室截止开标前会提前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标书代写
邮寄:提前一天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用邮寄方式递交,请寄出后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时查收)。
邮寄递交地址:**市**区朝晖路203****广场办公楼13楼1305室(提前一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大咨询网(http://www.****.com)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3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质疑投诉。
2、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民和路481****中心A座10楼
联系人:过晨东
联系电话:136****3498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朝晖路203****广场办公楼1305室
联系人:瞿牧
联系电话:188****725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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