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2024年**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追加资金)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2工期:天数: 日历天”。修改为:“2工期: 个月”。
其他内容不变。
此澄清发出的同时即视已送达全部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自身未及时查收而造成的投标风险。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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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