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高合成材料2024年度年产7000吨环保新材料及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技改项目》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月26日我局拟对******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6日一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草市街2号********中心)
联系电话:028-****4810;传真:028-****4810;邮编:610017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博高合成材料2024年度年产7000吨环保新材料及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技改项目 | 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四线一号) | ******公司 | ******公司 | 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厂区已建1号新材料(丙类)生产车间内利用现有闲置设备生产7000吨/年水性环保新材料(水性固化剂2000吨/年、水性环氧乳液5000吨/年),将已申报但未实施的酰胺类多功能添加剂(1000吨/年)、酯类功能添加剂(1000吨/年)产品调整为水性固化剂产品(2000吨/年),同时取消现有部分油性涂料、树脂、固化剂产品产能5000吨/年,替代为水性环氧乳液产品5000吨/年。项目同步对现有树脂生产线高浓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高浓度有机废水(1.25m3/d,325m3/a)经收集后,计量喷入焚烧炉与工艺有机废气协同处理,不外排;同时,在3号丙类仓库内分隔增设应急值班室并配备相应应急物质。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