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2023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核准的请示》(国网安电配网〔2023〕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区域用电需求,解决部分配电线路重载问题,优化10千伏及以下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公司建设2023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所辖1区8县1县级市。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397.275公里,**/改造配电变压器容量10.129万千伏安。其中2023年**新增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地区)规模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20.501公里,**/改造配电变压器容量0.675万千伏安,投资2295.22万元;2024年**新增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地区)规模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374.774公里,**/改造配电变压器容量9.454万千伏安,投资21098.37万元。
四、项目总投资23393.59万元。其中企业自有资金5848.40万元,银行贷款17545.19万元。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节能相关要求的设备和材料;要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管理,落实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与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六、在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项目核准后,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完毕有关报建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服务局
2023年10月18日
项目编码:****
抄送:市发改委、****环境局、市统计局
附件
****2023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3年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查设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设 备 |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 其 他 | |||||||
| 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同意。请项目单位按照核准意见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2023年10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