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2月27日17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3月03日00时00分00秒
本光学显微分析仪(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79万元(人民币) | / |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
| 2 | 久利****公司 | 81万元(人民币) | / | 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 | / |
| 2 | 久利****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响应 |
| 2 | 久利****公司 | 响应 |
若投标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提出。监督投诉人:郑霞;电话:010-****3029,邮箱****@163.com。
****的光学显微分析仪招标,开标会于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评标会于2025年2月19日10时00分,在**市**区中华路899号1层05-2单元(西侧1号楼一层大堂背面)举行。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评选并推荐以下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综合得分:89.40分。
(2)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久利****公司;
综合得分:81.04分。
否决情况:******公司,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提供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虽然电子投标文件有提供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但是招标文件第六章第17.1条规定:“如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投标纸质文件正本不符,以投标纸质文件正本为准。”,依据第六章《投标资料表》附件1“综合评价法评标细则”规定的:“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投标文件做符合性检查,主要评议各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所有关键性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等。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商务和技术评议。”,****委员会评审,一致同意否决******公司的投标文件。
****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剩余2家投标人****和久利****公司具有充分竞争性,可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本招标项目的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招标人:****
地址:**市**区浦东大道2851号
联系人:施工
电话:021-****58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华路899号1层05-2单元
联系人:潘杨杨、龚文毅
电话:021-****705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