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桔种源培育和产业发展示范带建设工程(****)(设计)
第1号补充文件
台建招备[2025] 2017号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备案登记号为台建招备[2025] 2017号的“**蜜桔种源培育和产业发展示范带建设工程(****)(设计)”,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中:“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7亩,总建筑面积 28000 ㎡,主要包括********培训中心,其中****面积约3000㎡,****中心面积约25000㎡。 |
”修改为:“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7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0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2000㎡;主要包括********培训中心,其中****面积约3000㎡,****中心面积约25000㎡。**投资额约15000万元。 |
”。
2、原招标公告中:“
| 有效投标报价上限 |
****000元 |
”修改为:“
| 有效投标报价上限 |
****000元 |
”。
3、原招标文件P4招标文件前附表中:“
| 15 |
有效投标报价 |
总报价不超过 ****000元(每平方米设计费综合单价不超过 105 元,总建筑面积暂定为28000平方米)。 |
”修改为:“
| 15 |
有效投标报价 |
总报价不超过 ****000元(每平方米设计费综合单价不超过 87 元,总建筑面积暂定为40000平方米)。 |
”。
4、原招标文件P11 15.2 报价内容中的:“按照所确定的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面积暂定为28000平方米”修改为:“按照所确定的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面积暂定为40000平方米”。
5、原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规模统一修改为:“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7亩,总建筑面积约40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0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2000㎡;主要包括********培训中心,其中****面积约3000㎡,****中心面积约25000㎡。**投资额约15000万元。”
6、原招标文件中P22 2.3设计内容及设计费见下表中的“
| 设计费 |
| 备注:设计费已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设计费、评审费、二次评审费、专项设计论证费、会务费及专家费。 综合单价 元/㎡,暂估S= 28000㎡,暂估设计费合计 万元 |
”修改为:“
| 设计费 |
| 备注:设计费已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设计费、评审费、二次评审费、专项设计论证费、会务费及专家费。 综合单价 元/㎡,暂估S= 40000㎡,暂估设计费合计 万元 |
”。
7、原招标文件P24 第五条 设计费及支付中的:“本合同暂估设计费为 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设计全部费用 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设计费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总建筑面积暂定28000平方米)”修改为:“本合同暂估设计费为 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设计全部费用 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设计费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总建筑面积暂定40000平方米)”。
8、因项目规模的变动,现以附件形式提供新的《设计任务书》,详见附件1。
9、因项目规模的变动,现以附件形式提供新的《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2。各投标人须以新提供的《投标承诺书》编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10、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 - 03 - 18 10:00:00标书代写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