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登记成立徽县育英幼儿园的批复

审批
甘肃-陇南-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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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2025-02-27
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幼儿园的批复
关于同意****幼儿园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5-02-27 15:50

关于同意****幼儿园的批复

****幼儿园筹备组:

你机构筹备组提交的“****幼儿园的申请”及****《关****幼儿园****幼儿园》(徽教发〔2024〕168号)文件和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三章第三节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五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及相关法规对资料、文件和机构章程进行了审核,经2025年2月26日局党组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园筹备组已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现具备民办非企业法人条件,准予登记。

名称:****幼儿园

住所:**水阳镇新寺村阳坝社

法定代表人:李仪

开办资金:10万元

宗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依法办园

业务范围:全日制幼儿学前教育

业务主管单位为:****

二、你园必须依据《民法典》第三章第三节第八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和生效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你园有重大项目变更(机构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法人代表人、负责人、办公场所、章程修改等),依据《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第六十四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如有重大活动及涉外交往、接收捐赠等事项,应向业务主****机关报备;同时依照《慈善法》《审计法》《****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条款和要求,****审计局依法履行社会组织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对你园开展审计。

四、你园****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省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9号)相关条款之规定,接受发改、审计、工商、财政、税务、应急管理、****纪委监察等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一条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的相关法律法规。

五、每年第一季度,你园应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和当年工作计划等材料进行初审,待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盖****机关参加年度检查。

六、你园在办理完法人统一代码证书后,请及时办理税务、银行对公帐户及备案;在业务主管单位依照****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第六条第三款和《**省非公有制经****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五同步”****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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