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终端特许经营(以下简称引商入柜)**商引入效率,计划对全区自营厅引商入柜的**商入围进行公开招募,进行泛终端(指手机终端及插卡类非手机终端,以下均简称为终端)及与终端融合的一体化业务营销。
本次成功招募入围的**商可****公司入驻的备选**伙伴**,****公司引商入柜入驻资格,但不意味着必将****营业厅。具体招募要求如下:
一、**伙伴类型及**期限:
| 招募渠道范围 |
**伙伴类型 |
| 社会渠道 |
当前与**移动**的社会渠道 |
| 泛渠道 |
主营业务为终端销售的泛渠道 |
| 专业公司 |
我****公司,****公司等 |
| 公开渠道 |
当前与**移动无直接**的公开卖场或友商渠道 |
**期限:自入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
二、初评资格要求
| 评审类型 |
评审要求 |
评审标准 |
提供材料 |
| 资质审查 |
供应商名称 |
申报方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申报方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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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诚信承诺书、**承诺书 |
按招募文件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承诺书。 |
廉洁诚信承诺书、**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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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
终端销量 |
申报方需具备终端销售经验,至少有一个对应实体店2024年8月-2025年1月的月均终端销量不低于10台。 注:1)2024年8月之后开业的申报方,按照应答人实际经营月份的月均终端销量统计。 2)申报方如遇到其他原因(如店面装修、道路整修等)造成统计周期内终端销量低于上述要求的,应答人需提供有力证****公司确认的,可前溯5个月统计。 3)申报方BOSS系统录入终端销量不足月均最低销量要求的,可提供BOSS系统外实际终端销量证明,****公司确认。 |
该项由应答人渠****公司统计、核实,并提供该事项证明 |
| 销售承诺 |
申报方需承诺向客户提供合法的发票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终端产品。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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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量承诺 |
申报方需承诺泛终端直销****公司供货且销售的泛智能终端销售量)月均不低于50台。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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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申报方需承诺按移动客户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妥善处理因业务发展产生的客户投诉。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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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决项 |
否决项 |
申报方2024年后曾涉及以下违规情形的 1)未落实实名制相关要求; 2)违规开展外呼营销; 3)改变号卡的状态属性、制造虚假用户的养卡套利行为; |
由应答人渠****公司统计、核实,并提供事项证明。 ****公司正式文件通报。 |
注:以上涉及纸质打印盖章的材料,均需上传盖章扫描件。
三、详细应答资料要求
| 一级功能 |
一级功能分值 |
二级功能 |
二级功能分值 |
功能设置说明 |
评分依据 |
| 主体资格 |
15 |
1.注册资金 |
5 |
根据应答人注册资金得分,200万元及以上得5分, 200(含)-100万元得4分,50(含)-100万元得3分,50万元以下得2分;无注册资金得0分。 |
新版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的:需应答人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打印件并盖章、扫描。 |
| 2.经营范围 |
5 |
营业执照中有通信服务业务产品、手机终端等产品的为基本要求,得3分;有扩展经营手机终端售后服务项目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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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值税情况 |
5 |
一般纳税人得5分;非一般纳税人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得4分;非一般纳税人且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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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能力 |
15 |
1.终端销售合规 |
5 |
提供终端厂商授权给应答人的手机销售证明,每有一个品牌授权得1分,最高得5分;能提供终端销售平台授权,得5分。 |
应答人需提供终端厂商、终端销售平台、授权证明的扫描件 |
| 2.员工数量 |
5 |
根据应答人提供的独立实体店的数量核算,店均员工数量5人及以下,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应答人需按厅店提供2024年8月-2025年1月员工工资表(按最后一个月的人员计算员工总数),加盖公章。上传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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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营/**年限 |
5 |
****公司专营业务**,每**一年得1分,**五年及以上得满分。 前期非移动**渠道,参考营业执照日期对应实际经营年限打分,2020年(含)前成立得5分 |
该项由应答人渠道代****公司统计、核实,并提供该事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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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能力 |
70 |
1.现有实体店数量 |
6 |
现有省内独立实体店面1家得基础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家店面,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
该项由应答人渠****公司统计、核实,并提供该事项证明 公开渠道第2-3项不参评 |
| 2.现有星级等级 |
6 |
根据应答人社会渠道2025年1月评星等级,一星、二星渠道得0分;三星渠道得3分,三星以上每增加一个星级,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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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号卡销售能力 |
20 |
2024年8月-2025年1月,月店均号卡销量等于10户得10分;在此基础上,平均销量每增加10户加2分;备注:月均号卡数量少于10户不得分,增加部分不足10户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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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终端零售能力 |
38 |
2024年8月-2025年1月,月店均终端销量等于10台得10分; 在此基础上,平均销量每增加10台加4分; 备注:增加部分不足10台不得分。 公开渠道需提供实际终端销量证明,****公司确认 |
注:以上涉及纸质打印盖章的材料,均需上传盖章扫描件。
四、招募报名与评审引入文件的获取
(一)应答材料投递方式:请有**意向的**伙伴,致电盟市项目负责人,索要申报方提交资料模板,将应答材料初评材料与详细评审材料电子版按应答方地市归属发至以下电子邮箱,应答材料电子版需统一放至压缩包内,命名格式为xxx市--xx区--xx旗县--xx公司--初评应答、xxx市--xx区--xx旗县--xx公司--详细应答;
| 小组 |
应答人归属地市 |
应答材料投递电子邮箱 |
| 第一评审组 |
** |
****@163.com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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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二评审组 |
** |
****@163.com |
| ** |
||
| ** |
||
| ** |
||
| 第三评审组 |
锡林郭勒 |
****@163.com |
| ** |
||
| ** |
||
| 阿拉善 |
本次评审均以应答材料投递电子邮箱收到的电子材料为准,不接受纸质材料寄送。具体应答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二)应答截止时间:电子版应答材料请于2025年2月28日完成报送,逾期报送或报送错误邮箱视为放弃本次应答。标书代写
| 盟市 |
负责人 |
电话 |
盟市 |
负责人 |
电话 |
| 呼市 |
乌丽雅斯 |
198****6669 |
** |
孙秀梅 |
187****6707 |
| ** |
刘娜娜 |
138****2283 |
锡林郭勒 |
杨菲菲 |
151****6552 |
| ** |
马慧敏 |
158****0321 |
** |
王宁 |
139****8851 |
| ** |
王宇豪 |
158****9919 |
** |
马玲宝 |
150****8187 |
| 呼盟 |
蒋峰 |
139****0998 |
巴盟 |
贾艳 |
139****9665 |
| ** |
梅蕊 |
139****6262 |
阿盟 |
石晓晶 |
187****1988 |
(三)入围标准:符合本项目初评资格要求前提下,对申报人进行打分,详细评审总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达到入围条件。
(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各盟市负责人,服务时间9:30-16:30(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评审引入公告仅在10086官方网站发布。
六、免责声明
10086官网为本项目获取评审引入文件的指定渠道。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评审引入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评审引入主体的评审引入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声明:本公司发布本公告旨在邀请行业优质商家参与上述招募程序,本函不应被视为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或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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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