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市国道京青线(G110) 河子西村口至**经开区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10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监理JL2标段 **市国道京青线(G110) 河子西村口至**经开区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10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更正01号 1.招标文件第26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修改为: 本项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cn/BMWebSite/index.jsp)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与网站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以上网站无法查询,投标人应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或**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或**交通招投标网平台中标公示截图(非以上网站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网站的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截图、并填写网址、注册账号和密码)、④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 .招标文件第27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修改为: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后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缴费明细复印件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应为不少于2025年3月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括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与网站的核查结果与网页截图不一致,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应保证所附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与网页截图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 如以上网站无法查询,投标人应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截图或**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或**交通招投标网平台中标公示截图(非以上网站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网站的中标公示或中标公告截图、并填写网址、注册账号和密码)、④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信息中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姓名的业绩,需后附委托方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其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书。 下载 ****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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