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门诊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69,000
项目地点: ****
评审开始时间: 2025-03-11 14:00
评审地点: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姓名: **省****
联系电话: 139****8559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5-03-01 08: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5-03-11 08: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中小企业专项声明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