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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执法局: 《关于申请**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的函》(开城管函〔20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概算书》(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5-440783-04-02-95171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门市**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个镇区,主要建设内容:**DN150~1000排水管道总长度62.82公里,改造DN150~1000排水管道总长度6.85公里,**5****泵站。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0539.4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567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03.04万元,预备费用2262.18万元。
四、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工程概算书》、《**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关于**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六、项目实行代建制,****政府****中心。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请及****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项目其他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附件:1.**市**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局、人社局、检察院、****环境局**分局,****交易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