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安庆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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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皖商流通函(2025)23号)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现就做好参与商户及回收企业征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参与商户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相关要求

1.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2.要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参与商户在活动期间规范使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附件6)开展宣传活动。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价格和去向,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3.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特殊情况需报经属地市级有关部门同意。

4.承诺不伪造冒用证书,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一车多卖”,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非法拆解回收的旧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5.参与商户应将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整车交售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

(三)报名材料

1.2025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报备表(附件1);

2.2025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品型号及价格报备表(附件2);

3.营业执照、法人****银行对公账户信息;

4.品牌授权书或销售协议;

5.无失信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屏;

6.场地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7.企业门店照片(门头、店内陈列各1张);

8.2025年1月进销存登记台账;

9.与已成功报名参与本次活动有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10.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商户承诺书(附件4);

11.发票领取证明。

1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二、参与回收企业报名要求

(一)申报条件

参与的回收企业至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3.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4.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5.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来源、去向可查询。

6近三年内无重**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二)相关要求

1.回收企业应签订承诺书。承诺及时回收**商户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

2.规范拆解老旧车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规范移交给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确保不流入二手市场;

3.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补贴政策的审计、绩效评价等。

(三)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排污许可手续;

6.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签订的**协议;

7.信息化管理系统,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

8.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9.2025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回收企业报备表(附件3);

10.电动自行车拆解处置方案;

11.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承诺书(附件5)。

12.场地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13.场地、设备、人员、运输车辆等证明材料;

14.发票领取证明。

15.无失信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屏

1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三、申报流程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参与活动的商户和回收企业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县级商务部门**相关部门对参与商户、参与回收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参与商户汇总表、报名材料纸质版材料(另一份由各地商务主管部****商务局,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

(三)市级商务部门**相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告参与商户、参与回收企业名单,****商务厅报备并提供省服务平台。

四、相关要求

活动期间,如发现参加活动的销售、回收企业不履行相关承诺、服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等行为,将采取取消活动资格、向社会公示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商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2025年**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商务局:0556-****189;

****商务局:0556-****017;

****商务局:0556-****092;

经开区经发局:0556-****998;

高新区经发局:0556-****236;

****商务局:0556-****325;

****商务局:0556-****583;

****商务局:0556-****750;

****商务局:0556-****916;

****商务局:0556-****317;

****商务局:0556-****206;

****商务局:0556-****653。

2.市商务局:0556-****579。

3.银联(云闪付):95516。

****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2025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户报备表.xlsx

附件2:2025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回收企业报备表.xlsx

附件3:2025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商品型号及价格报备表.xlsx

附件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商户承诺书.pdf

附件5: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pdf

附件6: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使用要求.doc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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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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