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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2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县赵镇迎宾大道388****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1292 ;传真:028-****1160;邮编:610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永浅17-2-H1井、永浅17-3-H1井钻井工程 | **省**市**县转龙镇黄桷垭村2组 | **** | **精创****公司 | 依托永浅17井已建井场的基础上建设,属于同井场内新增2口探井,建设内容包括钻前工程和钻井工程(含完井)两部分。 | 项目2025年2月20日在**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