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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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02-27
文号 2025 标题 ****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26

0993-****703****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077

通讯地址:石****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中**电力石和4.6GW(一期 2.6GW-B区1.3G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及220千伏送出工程

**维吾尔自治区****县、**地区**县、**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

****

**天辰****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B区1.3G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千伏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1×300兆伏安。

(二)**B区1.3GW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千伏升压站至驼铃变220千伏线路工程,长约21.8千米。**驼铃变至西营变II回220千伏线路工程,长约0.55千米。

(三)驼铃升压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对侧西营220****电站间隔保护改造工程。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3227万,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

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

①减少地面扰动措施

a.严格遵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输电线路路径的确定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

b.充分听取当地规划、自然**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优化设计,尽可能减少工程的环境影响。

c.对位于植被区域的杆塔,在基础形式设计中,尽量考虑少破坏植被,对塔基的开挖要有序、小范围,避免大面积的破坏,对于无法避免而造成破坏的植被要进行恢复。施工道路进行合理地选择,尽量利用现有道路,施工运输道路一般为单行道,尽量避免过多扰动原地貌,避免在植被完好的地段进行道路修筑工作。

d.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施工,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减少地面的压占,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e.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

②野生动物避让措施

a.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或夜间外出觅食。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

b.在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过程中,采取控制车速和禁止鸣笛等措施,避免对过路的野生动物造成伤害。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2)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前应办理相关手续,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确保周围环境不被破坏,严禁超范围用地。项目实施前根据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新政函〔2010〕323号文《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的批复》以及新林资字〔2011〕161号《关于执行****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批复)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耕地、林地、草地和水浇地补偿。

施工过程中的占压、开挖、回填等施工活动都会造成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产生的泥沙作为一种废物或污染物往外排放,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

临时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地表30cm厚的表土层堆放在下层,用无纺布进行隔离,其他土方需采用无纺布进行苫盖,并设置草袋装土进行拦挡压盖,同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

(3)生态管理

①作为具体的施工机构,其施工行为直接关系到能否将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单位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在施工前对施工平面图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严禁乱挖乱弃,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按设计施工。

②施工单位应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用土地范围内,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③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有效减少区域水土流失,从而减小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4)林地保护措施

①设计阶段塔基选址尽量避让林地,线路经过林地时采用高跨越的方式;

②施工便道的修建、塔基施工、牵张场的设立尽量避免占用林地;

③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在林地内施工作业等;

④施工过程中若对林地造成破坏,需进行植被恢复或赔偿。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随着施工场地、输电线路等工程开挖、填方、平整,原有的表土层受到破坏,土壤松动,或者施工过程中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不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风速时,易发生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如下:

①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②及时对回填土方进行覆盖。做好土石方、砂料等的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尽量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

③项目环境施工分期分区进行,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以减少水土流失;

④整个施工过程中,限定输电线路杆塔建设过程中的作业范围,注意保护原有地貌;

⑤主要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剥离的表土和开挖出的土石方堆放时在堆土坡脚堆码两排双层土袋进行挡护,顶面用塑料布遮挡,用剥离的表土装入编织袋挡护剩余的剥离表土和基础开挖出的土石方。

(6)防沙治沙措施

本项目**段线路仅跨越**县柳舍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不在封禁保护区中立塔,不涉及安置移民、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为防止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加剧项目区所在地沙漠化,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结合《关于做好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评中防沙治沙内容评价工作的意见》(林沙发〔2013〕136号)、《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等文件要求,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的,必须事先就该项目可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产生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提交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应当包括有关防沙治沙的内容。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围挡、物料覆盖、车辆限速行驶、拉运材料时必须遮盖、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

3.水环境保护措施 :

(1)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排入场地设置的隔油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恢复原貌。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建设的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抽吸拉运至150****处理厂处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尽量使机械远离敏感点,减少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污染;

(2)对于固定类机械设备,可采取基础减震,降低噪声污染;

(3)施工场界要设置噪声防护围栏,降低施工噪声;

(4)在项目施工期,应设立临时隔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应采用围挡,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

5.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用于沿线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可再生利用分收集后出售,不能回收利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理。

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升压站及线路工程,无工艺废气产生。

2.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噪声主要来源于变压器,由主变本体噪声和风扇噪声组成。对主控楼内生产运行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如二次设备室内,从建筑上考虑采用吸声材料,合理布置站区,并在升压站四周设置2.5m高实体围墙以减少噪声对人员的影响。(2)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性,如提高表面光洁度、适当加大导线截面直径等,降低线路噪声水平。输电线路正常运行下,两侧随距离延伸,噪声逐渐衰减,线路运行时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建设项目投运后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线路选线合理,线路建成后,应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2)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导致的电晕增加,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3)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

(4)建设单位应设立一名兼职的环保工作人员,负责线路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好对周边群众的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5)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6)线路选线合理,已经避开密集居民区,本工程线路工频电磁场强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线路穿越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使线路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对交叉跨越的对象无影响。(7)本项目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线路与公路、通讯线、电力线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控制地面最大场强。(8)加强架空线路巡检工作,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9)架空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10)制**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4. 生态保护措施

在项目运行期间,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

1)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占地)地貌恢复,以及植被自然恢复程度。

2)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平整压实,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生境。对于不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施工结束后应压实整平,待自然恢复。

3)输变电工程运行维护阶段应优化运行检修方案、规范运行维护活动、减少人为扰动,加强对沿线植被等防控措施和设施的定期巡检和维护。

4)巡检人员运行期针对巡查检修可能造成的植被损伤和生态扰动,宜采用无人机巡检技术,通过空中飞行检测,分辨和判断可能存在的故障。

通过落实上述措施,本工程运行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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