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县城**老年助餐**单位的公告
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城**老年助餐**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目前正在仪**城**开展餐饮服务,有意愿为县城**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可及、智慧高效的助餐服务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满足开展助餐服务的设施设备及服务人员,餐饮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
(三)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五)服务方案,包括菜单设计、价格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服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六)企业获得的相关荣誉、奖项等其他材料,或以往开展类似服务的经验证明材料等。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仪**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5号民政大楼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567。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县民政局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二)实地考察:县民政局对初审通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情况等。
(三)综合评审:根据资格初审和实地考察情况,****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择优确定2至3家**单位。
(四)公示公告:对入选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老年助餐服务**单位,并签订**协议。
六、政策支持
(一)补贴扶持:对入选的**单位,给予以下三项补贴。
1.建设补贴:按最高不超过1万元标准补贴(补贴刷脸系统、适老化改造等相关设施设备),未达到相应补助标准的据实补贴。
2.运营补贴:按照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平时考核等情况给予每年不高于1万元的运营补贴。
3.老年人助餐补贴:困难老人按5元/人﹒餐的标准补贴;普惠性60—79周岁老人按3元/人﹒餐、80—89周岁老人按5元/人﹒餐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补。补贴不含早餐,每天限补一次,送餐上门的送餐费老人自付。老人优惠部分由经营主体垫支,县民政局每季度核查用餐实际情况后发放。
(二)宣传推广:通过政府官方渠道、社区宣传等方式,对入选**单位的老年助餐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其他支持:悬挂由****授予的标识、标牌,提高企业美誉度。
(四)优先**:在后续的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拓展中,入选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七、建设和管理要求
1.经遴选合格的**单位应在室外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德乡长者幸福食堂”标识标牌。
2.设置老人就餐服务专区,在显著位置张贴“夕阳红餐桌”“老年餐桌”等标识,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空调等设施设备。
3.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4.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
5.厨房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
6.至少提供中、晚两餐服务,每餐提供不少于10种菜品,不超过15元标准的套餐,鼓励运营主体根据老人需求合理搭配套餐和调整菜品份额,并让利定价(标准套餐不少于两荤、一素、一汤和主食,其中荤菜不少于120克。分类套****民政局备案)。菜品应营养均衡、口味适宜、价格合理,并根据老年人饮食特点和需求,提供低盐、低糖、低脂等个性化餐食。
7.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材采购源头,确保食材新鲜、安全,索证索票齐全。有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等,能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8.按规定在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安全承诺书、助餐服务信息等。
9.热心为老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实惠的餐饮服务。****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周期
暂订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服务协议签订具体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仪**老年助餐服务**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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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