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
二、询价书名称:****工厂区PE装置挤压造粒机组维修指导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工厂区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询价范围
2.1大修服务
2025****中心PE装置挤压机组大修(含电气、仪表、液压系统等附属设备的维修)技术指导服务。
| 序号 | 所在装置名称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型号 | 备注 |
| 1 | 烯烃中心PE装置 | 1170Y-7001 | 挤压机组(LCM450) | 1台(套)神户制钢 |
技术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挤压机主齿轮箱、工艺段、开车阀、熔融泵、切粒机、液压系统、电气仪表等挤压造粒机范畴内的技术指导、故障诊断分析,其余专业性技术指导服务。
2.1.2指导人员满足以上技能要求,原则上指导服务人员不超过2人,若派人员满足不了技术要求,额外服务人员不予以另行付费。
2.2日常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过程中及应急状态下需要的技术指导服务(含电气、仪表、液压系统等附属设备的维修、故障诊断分析,其余专业性技术指导服务)。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年或结算金额达到 90 万元,以两个节点以先到为准。
5.报价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该价格包括全部人工费、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通勤费、管理费、规费、税金(税率6%)、利润及风险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采购人要求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服务地点
****工业园区马扎梁****
7.发票要求
开具税率为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8.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文件揭示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须为原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
3.须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自行下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事项:
1.上述资质证明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响应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对响应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后若发现虚假情况,将否决其报价。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潜在响应单位从招标网站获取的询价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评审以响应单位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5.响应单位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并能提供书面的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不具备报价条件。
6.响应单位须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谈****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注: 严****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询比价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公司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
三、询价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报名流程:
****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om):
(1)已注册用户的供应商直接登录,通过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将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2)未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在该网站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报名报价。
(3)中选原则: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原则确定中选方;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采购项目,符合要求的综合评估评分排名第一原则确定中选方;对未中选方不再通知或做其他解释。
(4)响应单位根据系统提示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
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开始时间:2025-02-27 16: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3-06 16:00:00标书代写
报价开始时间:2025-02-27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3-11 12:00:00标书代写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贺存飞
联系电话:0912-****228
采购单位:****
2025-02-27 16:00:00
附件:
物资清单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0****06442 | ****工厂区PE装置挤压机组维修指导委外服务 | 项 | 1 | 6 | 2025-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