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市辖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白沙洲大道72号
中标(成交)金额: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单 价 (金额:元) |
| 1 | 痕迹鉴定(车辆痕迹鉴定) | 辆 | 1000 |
| 2 | 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 | 辆 | 800 |
| 3 | 痕迹鉴定(车辆速度鉴定) | 辆 | 800 |
| 4 | 痕迹鉴定(车辆类型鉴定) | 辆 | 600 |
| 5 | 痕迹鉴定(起火原因鉴定) | 辆 | 6000 |
| 6 | 微量物证鉴定 | 组 | 1600 |
| 7 | 声像资料鉴定(图像鉴定) | 项 | 2000 |
| 8 | 电子数据鉴定 | 项 | 3000 |
| 总价 | 据实结算,总价不超过人民币叁拾贰万元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济江、陈淑芳、周长茂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2-27
2、评审地点:**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评标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中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bdzbzj@163.com。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89****6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1栋15楼
联系方式:189****9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 话:189****9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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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