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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3〕34号)及《****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黔建建字〔2023〕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劳务企业符合资质延续要求,特此公告。(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疑问,可向****政务中心窗口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新蒲新区播****服务中心(人民公园对面、****博物馆旁)住建局窗口。
联系电话:****2805 监督电话:****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