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 1 号(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内北区5号学生公寓首层114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公告性质
1、**市**区**街道环**** 1 ****学院**校区)内北区5号学生公寓首层114租赁权
****
1、**市**区**街道环**** 1 ****学院**校区)内北区5号学生公寓首层114租赁权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受委托,****定于2025年3月7日10时00分在“****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mall.****.cn/page/index)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拍卖标的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租赁期限

租金递增幅度

装修免租期

首月租金起拍价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是否有优先权人

1

**市**区**街道环**** 1 ****学院**校区)内北区5号学生公寓首层114租赁权

54.15㎡

****维修店

4年

自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2166元/月

100元

4500元

备注: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学院******维修店租赁合同(模板)》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2、拍卖价格只涉及租金部分,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电话费、网络费、垃圾卫生费等)由买受人(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要求自行承担、缴费。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满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经营范围符合租赁需求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持有的营业执照须有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截止至2025年1月连续3****维修店的实体店经营经验。(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备案》等复印件)

3、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声明函)。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无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

5、每位竞买人仅允许参加一个标的竞拍,****学院有经营租赁物业的不得参加。(本期拍卖共9个标的,全部分开公告,敬请留意)

6、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3日、3月4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参与竞买登记的竞买人必须于2025年2月28日9时起至2025年3月5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网上完成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有)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需在“****交易中心(https://mall.****.cn/page/index)”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共**”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标的保证金缴纳:在2025年3月5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账号:810********0010035,开户银行:****公司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使用,买受人(承租人)须按出租用途经营使用租赁物业,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利用出租物业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2、出租物业仅允许买受人(承租人)自主经营,不得对出租物业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不得以委托、**等的形式引进其他经营者,不得超范围经营的或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的,否则视为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3、出租物业每日营业结束时间为22:30,在委托人(出租人)有重大活动时,需根据委托人(出租人)的通知停止营业。

4、租赁押金金额按第一年租金总额缴纳,租赁押金须在与拍卖人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一次性汇入委托人(出租人)指定账户。

5、租金分八期缴纳,每半年缴纳一次,具体按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6、文明经商,价格合理,随时接受物价部门和委托人(出租人)的检查,所有商品、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且价格不得高于委托人(出租人)周边同类商家同类商品、服务的价格。

7、买受人(承租人)须依法经营,在出租物业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在三个月内按法律法规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以自身名义办理属地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委托人(出租人)在法定义务范围内提供协助,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并承担相关费用及不能申办的风险,委托人(出租人)和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三个月内未办理成功相关证照将责令限期停业整改,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则按违约处理,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押金。

8、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自行装修、改变原建筑形状与装修结构,室内线路铺设及外墙灯饰的布置应征得委托人(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否则造成损坏的,买受人(承租人)应按市场价赔偿。如买受人(承租人)需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须在装修前提供装修方案,并报委托人(出租人)进行审核。待委托人(出租人)对所报装修方案审核同意后,方可对物业进行装修。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的,其改造涉及工程报建报批、装修费用和工程监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权属归委托人(出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委托人(出租人)。

9、委托人(出租人)为出租物业提供基础水源、电源、网络和基本状况图纸,配合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如买受人(承租人)因用电量超出现有容量,需自行申办用电量增容,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买受人(承租人)完成该项目工作后,须提供完整的报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委托人(出租人)存档。

10、租赁期内,因委托人(出租人)内部管理的需要或应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要求,需对该场地及房屋重新规划时,委托人(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及补偿或赔偿责任,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条件腾空、交还承租物业及场地给委托人(出租人)后,委托人(出租人)无息返还押金给买受人(承租人)。

11、场地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场地,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场地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场地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场地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地址:**市**中路300号之一**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6189、137****2628叶生、189****0862客服

****

2025年2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8
招标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 1 号(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内北区5号学生公寓首层114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