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二、六军团长征龙溪口会议旧址修缮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2-28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采购合同名称:红二、六军团长征龙溪口会议旧址修缮工程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红二、六军团长征龙溪口会议旧址修缮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合同金额小写:****870.69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零玖万陆仟捌佰柒拾元陆角玖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 1 | **** | 红二、六军团长征龙溪口会议旧址修缮工程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870.69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履行日期:本合同工期为150天。
地点:**省**市**县。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 ( ) ****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本合同自2025年2月26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2月 2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9. 合同主体
甲 方:**** 乙 方:**宏昊园林古建筑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苏军
委托代理人: 李焱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0745-****245 电 话: 0731-****1829
地 址:**省**市**区**北路39号1710房
开户银行:****公司星城支行
账 号:810********769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