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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总厂横沙基地拟采购预拌混凝土,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2.采购内容
****总厂横沙基地预拌混凝土单一来源采购
3. 拟定唯一供应商(承接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地址:**区横沙乡东滩
4.专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总厂****搅拌站改造修缮,搅拌站无法正常提供混凝土。横沙岛无对外陆路交通,来往车辆均需摆渡船摆渡,且长期以来横沙岛上只有****唯一一家单位具有******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基地正常生产运营,根据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分包商)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为了不影响工期,建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5.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2月28日10:00至2025年3月3日10:00止。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截止前联系。
6.联系事宜
采购组织单位:********总厂
联系人:孙晨琪
联系电话:135****1867
| 1 | 混凝土 C30 | 拌合(搅拌车甲供) | 24000.****0000 | 立方米 |
| 2 | 混凝土 C30 | 拌合(搅拌车乙供) | 1000.****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