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冬修水利任务)项目立项的通知

审批
贵州-安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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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冬**利任务)项目立项的通知

日期:2025-02-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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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冬**利任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农〔2025〕13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冬**利任务)40.0万元,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农村供水实际情况,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冬**利任务)项目予以立项。

一、立项资金来源及分类立项情况

(一)资金来源

本次立项资金来源于“(黔财农〔2025〕13号)”资金文件下达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冬**利任务)40万元。

(二)资金分类安排立项情况

1.基础设施类

立项安排40万元用于建设紫**猴场**洋村2025年供水保障巩固提升项目1个。

二、立项项目信息

本次共立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绩效目标等,以项目实施方案设计为准。

三、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期限

(一)项目主管单位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详见附件,承担项目实施方案审查批复、项目绩效目标统计、资金使用报账统计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验收等职责。项目在推进中,涉及需要其它有关部门行业职责的务必积极配合主管部门。

(二)项目建设期限

本次立项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

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

自本立项通知印发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研究并组织人员对立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标准等进行勘察核实,并务必于2025年3月20日以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呈报,送项目所属行业技术指导部门指导修订并审查,县直技术指导部门自收到呈报方案后及时完成项目方案的审查或评审,审查结束,由实施单位修改定稿后呈项目主管部门批复。


紫云自治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冬**利任务)项目立项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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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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