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三滘及**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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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滘及**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函[2023]55 号文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对**市**区三滘及**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市**区三滘及**片区南洲段更新改造项目拆除及动迁项目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8825
联系地址:**市**区南洲路331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甘工 联系电话:020-****1333-1867
联系地址:**市**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 020-****1282
联系地址:**市**区南洲路331号
三、建设地点:**市**区南洲街道三滘村改造范围。
四、项目概况:
拆除及动迁项目建筑面积约353690.09平方米,拆除建筑物包含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及棚架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本次招标规模:拆除及动迁项目建筑面积约353690.09平方米。
3.招标内容:
(1)施工任务:负责拆除建筑物包含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及棚架等。
(2)动迁服务任务:负责开展补偿协商、谈判工作,签订征(借)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动迁工作。包括:
①在招标人的管理和指导下,负责组建动迁、拆除拆卸队伍,并将工作人员的个人资料送招标人备案;完成征收范围前期摸查、协助开展风险评估等工作。
②负责收集核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权属资料。
③协助办理查地籍、查户籍、房屋产权查册、测绘、代管、评估等手续。
④办理被征收房屋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电话、宽带网络等尾数清结和水电表移交及销户手续。
⑤协助招标人编制资金用款预算计划,及时向招标人办理进度款核销、申请计量支付,协助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档案资料的归档及项目结案工作。
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
4.最高投标总限价:****7300.00元,其中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400.00
元,动迁服务最高投标限价为:****5900.00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 2 月 28 日00时 00 分至2025年 3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2 月 28 日00时 00 分;
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24 日 8 时 30 分。标书代写
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 3 月 24 日 8 时 30 分。标书代写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标书代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2月在该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应以承担动迁服务任务的1家单位为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格式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人,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1.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86.html)。标书代写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标书代写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020-****8825
地址:**市**区南洲路331号 。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备标期。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11.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2.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招标人: ****
招标代理:****
2025年 2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