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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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二、总预算金额:人民币327.54万元。

三、109.18万元/每年,服务期限:三年。

四、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

服务说明

新**道路交通违法(事故)涉案车辆停放保管服务项目包括:交通违法依法扣押车辆拖移、停放保管和交通事故依法扣押车辆施救、拖移、停放保管业务等。为保证扣押车辆能有序停放保管,要求供应****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原件,且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8亩。要求停****停车场建设,包括围墙或围挡、门头、地面整平、车辆区分、办公室、结算室、取得建设用地的核准等区域。供应商应当熟悉交通违法(事故)扣押车辆停放保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相关施救工作人员配备齐全、车辆、设施设备先进齐备。该项目合同将于2025年3月到期,鉴于2022年上一轮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公告后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现新**境内只有****一家供应商有这一项目服务条件,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新**焦家垅村6组

六、专业人员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5年2月27日

论证地点

****

论证意见

本项目原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3月到期,现****政府采购。上一次实施采购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因只有****一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而废标,后改成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鉴于目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仅只有****一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

王银平

****事务所

律师

杨彪

新******公司

造价师/工程师

罗小强

新**城镇****公司

工程师

六、公示期限:自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新**金石镇**

联系人:佘国辉 联系电话:139****7777

2、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新**金石镇香山佳苑B7栋隔壁一栋上四楼

联系人:李珍 联系电话:187****5323

3、财政部门名称:****政府****办公室

地址:****财政局六楼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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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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