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市**区2025年及2026年食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含小作坊)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餐饮环节开展抽检,年度抽检约3960批次。
服务要求:
1.检测要求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抽样检验任务后两日内,编制《检测细则》,内容包括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判定原则等。
(1)检验项目应依据检验任务、食品标准(国家标准)、标签明示值确定。
(2)抽样方法、检验标准、判定原则应依据食品标准(国家标准)以及****总局的有关食品抽样要求编制,涉及安全性指标的项目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如涉及标签的单项判定,应按国家相关标签标识标准要求判定。
(4)检验结论应采用以下用语:样品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其检验结论为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标准要求 ;样品检验项目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时,其检验结论为 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GB-----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2.时间要求
按照计划安排,所有取样工作均在当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检测报告均应在当年11月30日前出具并上传相关平台系统。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取样延迟的,不追究中标人责任;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取样和报告延迟的,中标人应当按每批次500元/天支付采购人赔偿金。取样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结论,并保证检验结果准确。
3.取样要求
(1)采购人根据情况派出执法人员参加现场取样,确定被检单位,中标人应当派两名及以上有资质的工作人员参与取样,并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和规范进行取样。具体取样食品品种由采购人执法人员根据抽检计划决定,抽样过程填制《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单》。
(2)中标人取样时,应同时提取能够满足复检需要的足够的备样。样本、备样应当购买,购样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取样后,在采购人监督下按要求封存样本及备样,由中标人工作人员一同带回并妥善保管。
(3)采集的用于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检验的样品必须在采样后4小时以内开始检测,生鲜样品采集在采样当日开始检测。
(4)对于采购人要求的紧急抽样,投标人应在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接采购人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能到达现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样品保存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检验结论合格的,中标人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3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妥善保存复检备份样品;复检备份样品剩余保质期不足6个月的,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
针对食品抽样过程中对有特殊保存要求的样品管理,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速冻及冷藏运输条件。
5.出具检测报告
(1)检验报告出来后,投标人应将不合格报告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采购人,合格报告五个工作日内送达。当月实施抽检的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文字版)等相关材料,投标人于收集完全后2个工作日内统一提交采购人。
(2)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检验报告由中标人自己留存,如采购人另有要求,两份交给采购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印制检验报告,一份自己留存,六份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采购人。
6.操作办法
本次检测任务分别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采购人将组织中标人承担相应环节的抽检任务,具体操作要求以采购人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为准。
7.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专职抽样人员。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然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遇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