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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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事处鸭绿江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要求”内建设地点进行变更。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11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解密时间。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5号
联系方式:宁军,0415-****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镇街81-2号
联系方式:马工,0415-****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41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