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520250219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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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2-28 10:0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60,000元 人民币
8,273,200元 人民币
CQJPSZDJ2019[JS]

****基地****中心升级项目公区装修(1号楼、3号楼)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基地****中心升级项目公区装修(1号楼、3号楼)答疑及补遗发布如下:

答疑部分:

问1:现在的纸质投标保函市场太乱了,天天各种质疑,整得我们都不知道开那个了,强烈****公司像**高新区的所有挂网项目投标保函只要求现金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本来这些纸质投标保函发生违约情况时候没有一个能赔付的,一个80万的纸质投标保函市场价才100多块钱,出现了赔付怎么可能赔付招标人几十几百万,只有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对招标人和业主才有保障,从而提高投标人的违约成本。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2: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 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 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通过中国执行****法院信息综合查询 - 综合查询)查询,******公司有终本案件,未履行金额:****691.08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使用******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参加投标,是不是会废标

答:****公司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情况的一种或多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上述情****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的,经核实后,其投标保证金作无效处理。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补遗部分: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38.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参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风险价格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函(2022)7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砂、碎石、水泥、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商品砼、砌筑材料、钢筋、商品砂浆,其它人工、材料、机械等均不调差。允许调整的主要建筑材料以本项目审核期(即2024年第12期)《**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发布的信息价为基价(注:抗渗商品砼价差调整按造价信息中同等级普通商品砼的价差执行;若有缺项则由甲方核定基价),如施工期间以上材料价格(注:以《**工程造价》2024年第12期(不执行厂商信息价)为准,其余缺项则以市场价为准)均价变化幅度超过10%,则对中标人的以上材料结算价格部分进行调整,以上材料结算价格=中标材料价+[施工期间材料均价-《**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2024年第12期公布的价格×(1±10%)]。其余材料及设备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采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整个施工期内材料、设备的涨价因素,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注:施工期间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格)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4年第12期公布的材料价格增加的,不予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格)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4年第12期公布的材料价格降低的,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修改为:“38.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参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风险价格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函(2022)7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砂、碎石、水泥、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商品砼、砌筑材料、钢筋、商品砂浆,其它人工、材料、机械等均不调差。允许调整的主要建筑材料以本项目审核期(即2025年第1期)《**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发布的信息价为基价(注:抗渗商品砼价差调整按造价信息中同等级普通商品砼的价差执行;若有缺项则由甲方核定基价),如施工期间以上材料价格(注:以《**工程造价》2025年第1期(不执行厂商信息价)为准,其余缺项则以市场价为准)均价变化幅度超过10%,则对中标人的以上材料结算价格部分进行调整,以上材料结算价格=中标材料价+[施工期间材料均价-《**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2025年第1期公布的价格×(1±10%)]。其余材料及设备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采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整个施工期内材料、设备的涨价因素,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注:施工期间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格)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5年第1期公布的材料价格增加的,不予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格)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5年第1期公布的材料价格降低的,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2、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中“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参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风险价格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函(2022)7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砂、碎石、水泥、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商品砼、砌筑材料、钢筋、商品砂浆,其它人工、材料、机械等均不调差。允许调整的主要建筑材料以本项目评审期(即2024年第12期)《**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发布的信息价为基价(抗渗商品砼价差调整按造价信息中同等级普通商品砼的价差执行,若有缺项则由甲方核定基价),如施工期间以上材料价格(以《**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为准,均价变化幅度超过10%,则对中标人的以上材料结算价格部分进行调整,以上材料结算价格=中标材料价+[施工期间材料均价-《**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2024年第12期公布的价格×(1±10%)]。其余材料及设备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采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整个施工期内材料、设备的涨价因素,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注:施工期间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4年第12期公布的材料价格增加的,不予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4年第12期公布的材料价格降低的,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修改为:“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参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风险价格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函(2022)7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砂、碎石、水泥、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拌和料、商品砼、砌筑材料、钢筋、商品砂浆,其它人工、材料、机械等均不调差。允许调整的主要建筑材料以本项目评审期(即2025年第1期)《**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发布的信息价为基价(抗渗商品砼价差调整按造价信息中同等级普通商品砼的价差执行,若有缺项则由甲方核定基价),如施工期间以上材料价格(以《**工程造价》2025年第1期(不执行厂商信息价)为准,均价变化幅度超过10%,则对中标人的以上材料结算价格部分进行调整,以上材料结算价格=中标材料价+[施工期间材料均价-《**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2025年第1期公布的价格×(1±10%)]。其余材料及设备均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采购,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整个施工期内材料、设备的涨价因素,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

注:施工期间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5年第1期公布的材料价格增加的,不予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工程造价》(不执行厂商信息价)公布的材料价格相比2025年第1期公布的材料价格降低的,纳入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

注: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无论下载与否,本答疑及补遗文件通知一经发布,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招投标有关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2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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