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第三方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一:原磋商文件中“人员能力配置:1、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专业高级及以上任一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专业高级及以上任一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满分10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专业高级及以上任一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化学专业任一工程师职称以上(包括工程师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更正二:原磋商文件中“保障能力:投标人自备检测采样用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为评审依据,车辆应为供应商自有,在行驶证上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以股东名义或法人名义的亦可);标书代写
2、如车辆为租赁的,应当有合法的租用合同,租用期限不少于1年。并对租用的车辆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同一车辆不得共同租用使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实物图片。合同(或协议)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现修改为:“保障能力:投标人自备检测采样用车,每提供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标书代写
注:1、以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为评审依据,车辆应为供应商自有,在行驶证上体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以股东名义或法人名义的亦可);标书代写
2、如车辆为租赁的,****公司及租用合同,租用期限不少于1年。并对租用的车辆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同一车辆不得共同租用使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的扫描件、实物图片。合同(或协议)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车辆租赁为个人不予计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供应商以最新发布的更正公告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网站,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2号楼4楼
联系方式:池驰
联系电话:0550-****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颐高人才公寓1605-1607
联系人:王艳
联系方式:155****4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驰、王艳
电 话:0550-****252 、155****4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