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3MA31FX7W11 | 建设单位法人:林小东 |
| 萧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龙津镇桥下村黄家排 |
| **晶泰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790000 纬度: 26.190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5 |
| 明环评清函〔2024〕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23MA31FX7W11001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60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3MA31FX7W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锦****公司 |
| ****0403MA2XT8P261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786185R | 竣工时间:2024-08-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1-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 |
| 压制砖、透水砖、机制砂及碎石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压制砖、透水砖、机制砂及碎石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万立方米压制砖、透水砖,年产50万立方米机制砂、碎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万立方米压制砖、透水砖,年产40万立方米机制砂、碎石 |
| 目前分选系统暂未实施,生产能力为环评设计的8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入厂后的建筑渣土经破碎、筛分等工序初步筛选出副产品砂石料,筛分下筛物进入制砂机制砂进一步制取颗粒较细的副产品砂石料,制砂机产生的砂石料依托现有工程洗沙工序清洗,清洗废水通过浓缩罐浓缩进行固液预分离,下部浓缩浆液经管道送至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产生的泥浆块经破碎后作为现有工程制砖生产线原料 | 实际建设情况:入厂后的建筑渣土经破碎、筛分等工序初步筛选出副产品砂石料,筛分下筛物进入制砂机制砂进一步制取颗粒较细的副产品砂石料,制砂机产生的砂石料依托现有工程洗沙工序清洗,清洗废水通过浓缩罐浓缩进行固液预分离,下部浓缩浆液经管道送至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压滤产生的泥浆块经破碎后作为现有工程制砖生产线原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车间设置导流沟,洗砂废水及车间冲洗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厂内废水收集池,经浓缩+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运输、装卸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区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围挡,并加以覆盖;破碎采用喷淋降尘,临气象局一侧设置不低于2m高围墙,并在沿线配套喷雾抑尘装置;水泥储罐废气经仓顶滤筒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排放;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车间出口采取水泥硬化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并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经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出入口处道路应当及时清扫和冲洗;运输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均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抛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新增的原料处理生产线各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设备均配套喷雾抑尘装置,自动分选车间采取水泥硬化,并设置为半封闭厂房,分选系统投料口及各物料出口均配套喷雾抑尘装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固废:产生的轻物质垃圾、铁磁物等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厂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车间设置导流沟,洗砂废水及车间冲洗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厂内废水收集池,经浓缩+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运输、装卸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区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围挡,并加以覆盖;破碎采用喷淋降尘,临气象局一侧设置不低于2m高围墙,并在沿线配套喷雾抑尘装置;水泥储罐废气经仓顶滤筒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排放;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车间出口采取水泥硬化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并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经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出入口处道路应当及时清扫和冲洗;运输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均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抛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新增的原料处理生产线各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设备均配套喷雾抑尘装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并设置减振基础措施。 固废:产生的轻物质垃圾、铁磁物等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妥善处置;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目前分选系统暂未实施,其余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车间设置导流沟,洗砂废水及车间冲洗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厂内废水收集池,经浓缩+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不外排 | 车间设置导流沟,洗砂废水及车间冲洗水通过导流沟收集至厂内废水收集池,经浓缩+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 |
| 1 | 运输、装卸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区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围挡,并加以覆盖;破碎采用喷淋降尘,临气象局一侧设置不低于2m高围墙,并在沿线配套喷雾抑尘装置;水泥储罐废气经仓顶滤筒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排放;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车间出口采取水泥硬化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并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经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出入口处道路应当及时清扫和冲洗;运输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均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抛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新增的原料处理生产线各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设备均配套喷雾抑尘装置,自动分选车间采取水泥硬化,并设置为半封闭厂房,分选系统投料口及各物料出口均配套喷雾抑尘装置。 | 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较严者执行,即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中表3标准限值。 | 运输、装卸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区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封闭围挡,并加以覆盖;破碎采用喷淋降尘,临气象局一侧设置不低于2m高围墙,并在沿线配套喷雾抑尘装置;水泥储罐废气经仓顶滤筒式除尘设施净化处理后排放;对于易起扬尘的渣土贮存车间出口采取水泥硬化措施,定期洒水抑尘,并按照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经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出入口处道路应当及时清扫和冲洗;运输渣土、砂石、水泥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均配备卫星定位系统,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抛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新增的原料处理生产线各投料、破碎、筛分及输送设备均配套喷雾抑尘装置。 | 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企业边界浓度最大值为0.152mg/m3(扣除参考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5/1311-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 1 | 基础减振、隔声,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限值要求 | 基础减振、隔声,合理布局 | 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6.7dB(A)~59.7,夜间不生产,企业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限值要求。 |
| 1 | 产生的轻物质垃圾、铁磁物等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厂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产生的轻物质垃圾、铁磁物等一般固废均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妥善处置;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