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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地膜科学回收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15: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2月2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段红菲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127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镇霍尔路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6-****1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522号(自主申报)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127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地膜科学回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 服务团队 |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以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均不兼任。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2.0000 |
客观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docx |
更正为:
| 服务团队 |
1、拟派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每有一人具有农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以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人员均不兼任。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2.0000 |
客观 |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docx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1.计划备案号:513********200000741
2.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953。
名称:****
地址:**县**镇霍尔路4号
联系方式:083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188号1栋522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028-****12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红菲
电话:028-****1276
****
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