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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所涉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拟募集资金金额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 ||
| 拟新增投资人数量 |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 拟增资价格 | 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增资达成条件: 本次增资公告期满,征集到符合各项条件的投资方,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经增资人确认为最终投资方,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结条件: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人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项目宣告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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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原股东不低于60% 新股东不高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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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增资人成立时间未满三年,无法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公告披露增资企业2024年2月审计报告年初数。 | ||
| 增资专项报告结论 | 图灵智造机****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股权明晰、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本次增资经过****决策批准同意,申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增资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 ||
| 基本情况 | ||||||
| 名称 | 图灵智造机****公司增资项目 | |||||
| 住所 | **市光****社区****科技园3栋C座802至804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栋 | 成立日期 | 2023-06-30 | |||
| 注册资本 | 500.000000万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0.000000万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0300MACNUHXN8L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机器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股东数量 | 1 | 职工人数 | 0 | |||
| 股权结构 | ||||||
| 序号 | 股东名称(按持股比例多少排序) | 比例(%) | ||||
| 1 | **图灵智****公司 | 100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 项目/年度 | 2023 | |||||
| 资产总额 | 12.604847 | - | - | |||
| 负债总额 | 212.221300 | - | - | |||
| 所有者权益 | -199.616453 | - | - | |||
| 营业收入 | 0.000000 | - | - | |||
| 利润总额 | -199.616453 | - | - | |||
| 净利润 | -199.616453 | - | - |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 | - | |||
|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 ||||||
| 报表日期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5-01-31 | 40.486756 | 220.238634 | -179.751878 | 0.500000 | 0.311303 | 0.311303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0821H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 关于同意**图灵通过公开交易平台引入外部股东的批复 |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信托方式参与投资,意向投资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 4、意向投资方应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 5、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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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需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单个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增资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联交所提交投资意向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15万元保证金****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接受增资条件。保证金以到**联交所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登记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为接受增资条件并以不低于其在登记投资意向时所报价格和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的承诺,意向投资申请一旦递交即不可随意撤销,否则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签署《增资协议》。意向投资方按增资协议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款****银行账户,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署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由**联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最终投资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4、意向投资方登记投资意向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信息公告中所披露全部内容(3)接受增资人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4)同意按照增资信息公告、联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5)自愿接受并配合增资人对其进行尽职调查(6)同意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6、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同时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符合本公告“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 (2)全力配合增资人展开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实力、法律诉讼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根据调查需要展示相关证明文件; (3)认可融资人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4)接受原股东对增资人的法人治理架构的设置安排及相关议事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增资人的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等; (5)同意增资人根据投资人认购情况确定最终认购股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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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保证金额/比例 | 15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本项目公告期内交纳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保证金处置方式: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增资人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投资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3)通过资格确认后,未在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递交《投资确认书》的; (4)如本次增资进入竞争性谈判,意向投资方未按照《择优方案》的要求提交《竞投文件》或未按照规定参与谈判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支付增资价款的; (6)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2、其他约定: 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后转为部分增资价款;未成为最终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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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40个工作日(自联交所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 ||||||||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直接确认最终投资方: 公告期满,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方数量、投资总额、认购股权比例均在限额范围内,经增资人及原股东研究可直接确认最终投资方。 2、择优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 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方数量、投资总额、认购股权比例超出限额范围,或增资人根据本次增资活动征集到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外部投资方的实际情况,认为须进行择优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最终投资人。 3、竞争性谈判要点(包括不限于): (1)意向投资方可为增资人导入产业链上下游**的优先考虑; (2)意向投资方运营业绩、战略协同水平与增资人契合的优先考虑; (3)意向投资方认同中国宝武及增资人的价值观,同意接受中国宝武统一管理。支持增资人的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实施安排,与增资人主营业务具有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能够为增资人带来先进技术、管理团队或行业及业务**的优先;能够为增资人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优先; (4)增资价格。 4、增资人对本公告内容和遴选方案竞争性谈判要点保留最终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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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