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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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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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大****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工程类 行政监管单位 ****财政局
相关公告
2025-02-28 15:57
****大****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竞谈-2024-4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4日

四、评审日期:2025年2月2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元)

****001001

一是将原安检大棚向北**15米;二是将原安检大棚顶部做防热、安检大棚西侧增设隔热板;三是**大客车安检大棚等。

****

**省**市市辖区**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100米电子商务产业园D区A1楼2层2676号

968000.00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宋宗峰、王治学、刘海江(采购人代表)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省招标代理服务收****协会(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收费金额:11616.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3月3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 址:**市**区胜利中路16号

联系人:王健祥

电 话:0393-****141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迎春街朗悦公园茂1号馆B栋1217室

联系人:王**

联系方式:151****7955

3、监督单位:

****政府****管理科
地址:**市**区**路中段260号
联系方式:0393-****735

****驻局纪检组

地址:**市**区胜利中路16号

联系方式:0393-****229(135****2045)

****党风政风室

地址:**市**区胜利中路16号

联系方式:0393-****721(156****1211)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2月28日

公告附件
●[中标结果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大****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pdf 下载
●[中标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pdf 下载
●[中标结果公告] 评审附件****大****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zip 下载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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