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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老龄委发〔2024〕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充分发挥退休专业人才的优势,积极引导老年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民政局计划实施“银龄行动”试点项目,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有意向参与的服务机构请在2025年3月7日前将报价材料送达或发送指定邮箱或者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联系电话:****202,地址:****机关第三办公区****103办公室,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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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