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自然资规告〔2025〕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在****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025工业-1号地块(轴承产业园A区剩余用地)、2025-1号地块(轴承产业园B区)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 2025-工业1号地块 |
轴承产业园A区剩余用地 |
北部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轴承产业园B区北侧 |
108.8085 |
工业 |
≧1.0 |
≧40% |
50年 |
11 |
1196.9 |
| 2025-1号地块 |
轴承产业园B区 |
北部开发区迎宾大道东侧、轴承产 业园A区南侧 |
115.722 |
商业 |
≦2.5 |
≦30% |
40年 |
45 |
5207.49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2025工业-1号地块(轴承产业园A区剩余用地)、2025-1号地块(轴承产业园B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公司法人。
2.2025工业-1号地块(轴承产业园A区剩余用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纳税不低于10万元。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行业标准,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 “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并严格按照《 “标准地“ 投资建设协议》内容进行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5日(含节假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3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三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拍卖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15时。标书代写
六、****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张先生: 139****9559 汤女士:173****9255
孙先生:180****2727 李女士:0557-****260
网 址:www.****.cn
户名:****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账号:251********00106085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帐号:188****13195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340********800000365
开户行:****银行**灵城支行
帐号:122********003368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31********0015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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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