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化轻地块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化轻地块改造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化轻地块改造项目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2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7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化轻地块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轻地块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苏数据备【20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化轻地块改造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阊胥路472号;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市**区阊胥路472号,背靠环城河风景带,处于环**步道石路断,项目现状建筑面积约5149平方米,土地面积约6271.7平方米,项目实施内容为:以城市更新理念推进化轻大院的改造提升,保护性利用环城河周边历史产业建筑,激活封闭衰败老厂区,为环城河底去**提供示范,合同估算价约278.89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集团****公司****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段设计配合服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范围: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机电管线、幕墙及门窗、景观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其他配合销售宣传等相关资料,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材料样板等全套设计成果文件。 四、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无补偿;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本项目执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 注建〔 2021〕 2 号) 文件。 7、本项目代建单位:******公司。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2-28 00:00至2025-03-07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3-24 09:30。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一体化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2025-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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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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