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省省级2025年度第二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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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省内各单位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16: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2月28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庄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7190(邮箱:gpcgd_zcl@gd.****.cn) | ||
| 采购单位 | **省内各单位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内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越华路112号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7190 | ||
| 附件1 | **省省级2025年度第二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文件(0228).zip标书代写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省级2025年度第二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6页“一、基本要求”的第8点:标书代写
“8.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期批量可承担的供货量,所承诺的供货量不得低于本项目约定的最低供货量,(最低供货量:包1:181台;包2:297台。供应商承诺时,该数量允许提高,不允许降低。)
最低供货量=2024年第一季度配置供货量×80%÷中标品牌数量(计算结果取整)
2024年第二、三季度供货量(参考值):包1:905台(当期该包组5个中标人);
包2:2674台(当期该包组9个中标人)”
修正为:“8. 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期批量可承担的供货量,所承诺的供货量不得低于本项目约定的最低供货量,(最低供货量:包1:17台;包2:56台。供应商承诺时,该数量允许提高,不允许降低。)
最低供货量=2024年第二、三季度配置供货量×80%÷中标品牌数量(计算结果取整)
2024年第二、三季度供货量(参考值):
包1:43台(当期该包组有2个名中标人);
包2:424台(当期该包组有6个名中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项目采购文件以本公告附件的《**省省级2025年度第二期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采购文件(0228)》为准。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内各单位
地址:**省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华路112号三楼
联系方式:020-****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 020-****7190(邮箱:gpcgd_zcl@g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