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三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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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政府批准,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情况

项目名称:**学院产教融合数字经****学院体育中心项目

批准机关:****政府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批准用途:教育用地

征收单位:****

二、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地类及面积

征收土地位于**区荆西街道荆东村。

****中心项目四至范围:**荆东村民房、南至扁担溪、****学院学生街、北****学院幼儿园。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学院产教融合数字经济大楼项目四至范围:****幼儿园、****学院学生街、南至现状耕地、****学院结构实验楼。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征收荆西街道荆东村耕地5.4434公顷、林地0.003公顷、沟渠0.2068公顷、农村道路0.225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421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9207公顷;合计征收土地5.9207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三、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元政文〔2023〕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明政文〔2024〕1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征地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征地补偿费给被征地村,****村委会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分配。同时按照《****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11〕59号)有关规定,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体系。

五、本公告后,由****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政府关于**市**区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随同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荆西街道和荆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一同张贴。

七、异议反馈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省政府批复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公告和复议期间不影响公告内容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政府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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