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宁市盐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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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盐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2025年**市盐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资格条件内容备注中修改为:

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水利厅“**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公示。

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如该业绩为项目分包业绩,需同时提供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水利厅“**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 “**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如该业绩为项目分包业绩,需同时提供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 “**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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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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