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审批
广西-钦州-浦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22MAA7CWU724王洋
龙有花**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浦****社区佛子山体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浦****社区佛子山体北
经度:109.5731 纬度: 22.25424****环境局
2022-07-22
钦环审〔2022〕70号****
2024-07-1927011
4980****
****0722MAA7CWU724******公司
****0100MAC0YPAB6T******公司,******公司
****0100MA5PRGGCXU,****0108MA35L3U6XM2025-01-17
2024-01-192024-08-14
2025-01-242025-02-27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124Bk4b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主要建设500t/d 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一条,配套12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炉渣收集储存系统、飞灰收集稳定化系统、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循环冷却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规模、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项目主要建设500t/d 机械炉排 炉焚烧线一条,配套12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炉渣收集储存系统、飞灰收集稳定化系统、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循环冷却系统以及相应的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1.总图变动情况:环评阶段总平面布置与验收阶段实际总平布置有调整,主要为辅助生产区建构筑位置的调整,未有新增或减少建构筑物。环评阶段总平面布置与验收阶段实际总平布置详见附图3和附图4。 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总平面布置优化调整包括: ① 消防水池由北侧中部调整至西北部。 ② 西北部氨水罐区调整到东北部,与柴油罐区为一组。 ③ 事故应急池由厂区****处理站内。 2.设备变化情况项目根据实际生产中实际需求,空压机站设备数量减少;飞灰输送系统及稳定化处理系统取消备用设备,飞灰仓可存满负荷生产10天以上的飞灰,设备减少后项目仍可正常运行。项目根据实际生产中实际需求,增大消防给水系统规模,两个水池有效容积由1200m3减少至1400m3,满足消防需求。减小循环冷却水系统规模,2座规模为方型冷却塔规模由1500m3/h减少至1300m3/h,规模减小后,循环水浓缩倍率及循环频次提高,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冷却塔排污水排水规模按照100m3/d不变,未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3.变动内容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2月29日修订并实施)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上述变化内容分析,本次验收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无变化;主要原辅材料、燃料用量根据实际生产微调整,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未变化。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验收阶段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主要建设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一条,配套12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主要建设500t/d 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一条,配套12MW 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处理规模未发生变动,均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2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焚烧的处理工艺处理**县的县城及各乡镇的生活垃圾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2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焚烧的处理工艺处理**县的县城及各乡镇的生活垃圾
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均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 挡,并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起尘物料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 废水经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 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槽****处理厂处理。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及时清运废弃土方,生活垃 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垃圾焚烧烟气采用“SNCR 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 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标准要求后,通过60m 高烟囱 排 放 。 2.卸料大厅、垃圾池、****处理站采取封闭设置,并保持 负压状态,将产生的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垃圾池喷洒除臭 液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4554-93)。 3.飞灰处理间、生石灰储仓、消石灰储仓、活性炭储仓等料仓粉尘采用储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28m 高排气筒排 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要求。 4.设置25m 高沼气应急火炬,用于焚烧炉停炉紧急事故情况 下沼气的火炬燃烧处理。 (三)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设施。 1. 垃圾坑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和垃圾通道清洗水、初期雨 水、化验室废水等进入采用“预处理+厌氧(UASB)+ 膜生物反应 器 (MBR)+ 化学软化+微滤+反渗透 (RO)” 处理工艺的厂区渗 滤液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120m3/d, ****处理站出水达 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其 中总汞、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执行《****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2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 统,不外排。 2. ****处理站RO 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水。 3. 锅炉化水车间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水用于循环冷却水 系统补水。 4.车间清洗废水用于炉排漏灰渣输送机用水。 5.冷却塔排污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要求后进****处理厂处理。 6.设置60m3的地下式加盖板的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的初期雨 水定****处理站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 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五)合理处置各类固体污染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焚烧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场专区填埋处置。废机油、废布袋、废过滤膜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焚烧炉炉渣委托****鑫 和****公司****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脱水 ****处理站污泥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六)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防渗措施。 在厂区及周边建立地 下水水质监测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 动态监测。 (七)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一座36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事 故期间废水储存。(一)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了施工围挡,并采取洒水降尘、覆盖起尘物料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 废水经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 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槽****处理厂处理。合理安 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及时清运废弃土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并设置了建设期环境监理。 (二)1.卸料大厅、垃圾池、****处理站均采取封闭设置,并保持负压状态,将产生的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垃圾池喷洒除臭 液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4554-93),并设置了停炉检修期间的活性炭除臭装置。 2.飞灰处理间、生石灰储仓、消石灰储仓、活性炭储仓等料仓粉尘均采用储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的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设置了25m高沼气应急火炬,用于焚烧炉停炉紧急事故情况 下沼气的火炬燃烧处理。 (三)1. ****处理站,垃圾坑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和垃圾通道清洗水、初期雨 水、化验室废水等进入采用“预处理+厌氧(UASB)+ 膜生物反应 器 (MBR)+ 化学软化+微滤+反渗透 (RO)” 处理****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为120m3/d, ****处理站出水达 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其 中总汞、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执行《****填埋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6889-2008) 表2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 统,不外排。****处理站RO 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制备水。 锅炉化水车间除盐水制备设备反冲洗水用于循环冷却水 系统补水。车间清洗废水用于炉排漏灰渣输送机用水。冷却塔排污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要求后进****处理厂处理。 2.厂区设地下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量V=60m3)1座。初期雨水经过专用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完后多余的雨水可通过闸门切换排入厂区雨水管。 (四)对运行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五)1.炉渣:锅炉排出的底渣通过排渣口落入排渣机水槽中冷却后,由出渣机直接排入渣坑;从炉排缝隙中泄漏下来的较细的垃圾通过炉排漏灰输送机送至渣坑。项目产生的炉渣实****集团有限公司运往博****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综合处置。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于2019年8月28****环境保护局批复(博环管字〔2019〕68号),于2021年1月4日完成自主验收工作,详见附件7。目前博****发电厂炉渣生产量约为9万吨/年,项目炉渣产生量为38440吨/年,博****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炉渣处置规模为18万吨,满足项目处置要求。委托单位的经营方式和类别与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相符。2.飞灰:飞灰暂存于厂区烟气处理跨设置的飞灰固化车间的飞灰仓内,最大库存量为50t,可满足项目飞灰5天的储存量。飞灰仓不与地面接触,通过负压输送至飞灰固化车间进行固化处理后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后,暂存于飞灰固化车间内。飞灰仓具备防风、防雨、防晒、防扬失措施,飞灰车间按规范设置了库名标志牌、危险特性标识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且库内每个吨袋张贴有小标签。本项目的处理技术是将液体螯合剂或水泥加入飞灰中与重金属螯合,效率可高达97%以上。其优点为减容率高,处理后飞灰稳定性高。处理后的飞灰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委托**桂****公司,将飞灰螯合物运往浦****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项目填埋,填埋过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约0.72万m2,设计库容约为7.92万m3,有效库容约为3.52万m3,能满足本项目飞灰近期6年的堆存需求。3.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用于储存废机油、废布袋、废过滤膜等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设置有臭气收集装置及围堰,并设置为地下水重点防渗区。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六)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防渗措施。厂区内的重****处理站、渗滤液池、垃圾贮坑、飞灰处理车间、飞灰养护车间、危废暂存间、油罐区、氨水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且在厂区及周边建立了3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 (七)项目设置一座38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事 故期间废水储存。
项目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动,均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主动与周边公众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 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二、按照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三、设置300m 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 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投入生产并产生 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向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一、主动与周边公众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验收监测期间,未收到周边村民的投诉情况。 二、按照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按照规范制定了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联网,厂门口竖立公共电子屏。 三、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四、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同时竣工,并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向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
均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总镉(吨/年) 总汞(吨/年) 溶解性总固体(吨/年) 悬浮物(吨/年) 五日生化需氧量(吨/年) 总砷(吨/年) 六价铬(吨/年) pH值(吨/年) 动植物油(吨/年) 总铅(吨/年) 色度(吨/年) 总铬(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2686.8 0 0 0 42686.8 42686.8 /
0 9.128 56.94 0 0 9.128 9.128 /
0 154.872 163.99 0 0 154.872 154.872 /
0 3.631 12.15 0 0 3.631 3.631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其中总汞、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 采用“预处理+厌氧反应器(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化学软化+微滤+反渗透(RO)”处理垃圾渗滤液工艺,日处理能力为120m3/d。 ****处理站出口进行了监测,监测因子为:pH、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SS、CODcr、BOD5、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流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监测结果表明渗滤液出口水质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其中总汞、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均能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要求
2 外排废水总排口DW001(外排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冷却塔排污水) 外排废水执****处理厂纳管要求(其中总汞、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 生活污水实际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一同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外排废水总排口出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项因子外排水质均能达****处理厂纳管要求(,其中总汞、总镉、总砷、六价铬和总铅能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焚烧炉排气筒DA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逃逸氨参照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 焚烧炉烟气处理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经60m,内径1.8m的焚烧炉排气筒DA001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焚烧炉排气筒DA001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烟气温度、压力、流量、湿度、含氧量、颗粒物、HCl、SO2、NOx、CO、氨、汞及其化合物(以汞计)、镉及其化合物(以镉计)、铊及其化合物(以铊计)、锑及其化合物(以锑计)、砷及其化合物(以砷计)、铅及其化合物(以铅计)、铬及其化合物(以铬计)、钴及其化合物(以钴计)、铜及其化合物(以铜计)、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镍及其化合物(以镍计)、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1排气筒的各项污染物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逃逸氨能达到《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
2 飞灰处理间排气筒DA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飞灰处理间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后通过高度为28m高飞灰处理间排气筒DA002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飞灰处理间排气筒DA002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流速、烟温、含湿量、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2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3 生石灰储仓排气筒DA00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生石灰储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28m的生石灰储仓排气筒DA003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生石灰储仓排气筒DA003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流速、烟温、含湿量、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3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4 消石灰储仓排气筒DA0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消石灰储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28m的消石灰储仓排气筒DA004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消石灰储仓排气筒DA004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流速、烟温、含湿量、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4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5 活性炭储仓排气筒DA00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活性炭储仓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为28m的活性炭储仓排气筒DA005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活性炭储仓排气筒DA005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流速、烟温、含湿量、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5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速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6 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机处理后通过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6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食堂油烟排放口DA006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流速、烟温、含湿量、油烟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6排气筒油烟的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7 垃圾储坑臭气活性炭除臭装置排气筒DA00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停炉期间的垃圾储坑臭气使用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为30m的垃圾储坑臭气活性炭除臭装置排气筒DA007排放 本次验收期间对垃圾储坑臭气活性炭除臭装置排气筒DA007开展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烟气流量、流速、烟温、含湿量、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氨气、硫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根据监测结果,DA007排气筒氨及硫化氢的排放速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全厂生产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厂内主要生产设备,如焚烧炉、汽轮机等大型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并采取了降噪减振措施;其余风机、泵类均采用降噪减振措施 本次验收期间对厂界噪声值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东、西、南、北厂界的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防渗措施。在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 ****处理站、渗滤液池、垃圾贮坑、飞灰处理车间、飞灰养护车间、危废暂存间、油罐区、氨水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的防渗层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建设;重点防渗区以外的生产功能单元如综**泵房及**池、渣池等按照一般防渗区建设;验收期间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在厂区内及下游方向分别建设了两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并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在厂区内监测井、厂区下游监测井、及下游村屯唐基垌村民井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取样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合理处置各类固体污染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焚烧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至浦****填埋场专区填埋处置。废机油、废布袋、废过滤膜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焚烧炉炉渣委托****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及飞灰养护间。焚烧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至浦****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项目填埋处置。废机油、废布袋、废过滤膜分类收集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定期由******公司(证书编号:GXFCG****001)处置。因****尚未在**建设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因此本项目焚烧炉炉渣外运炉渣****集团有限公司运往博****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综合处置,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按照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2.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1.按照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按照规范制定了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联网,厂门口竖立公共电子屏。2.本项目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一座36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事故期间废水储存。 加强风险事故防范意识,已编制完成项目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450722-2024-031-M),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设置一座38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事故期间废水储存。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项目产生的飞灰经稳定化后送浦****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项目填埋处置。 2、项目焚烧炉炉渣委托****综合利用。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处理厂处理。1、浦****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72万平方米,库区高度11米,填埋高度5米,设计库容为7.9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3.52万立方米,服务年限8年,服务对象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即本项目)焚烧产生、经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填埋专区、分隔坝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地表水雨污分流收集与导排系统、进场道路等。该****生态环境局批复(钦环审〔2024〕120号),浦****填埋场飞灰填埋区项目已完成施工,正在按计划填埋螯合稳定飞灰。 2、实际运营阶段炉渣****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目前因土地征用存在未解决问题,炉渣在本地区综合处置用地目前尚无批复许可,项目产生的炉渣实****集团有限公司运往博****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综合处置。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污水一起通过总排****处理厂,****处理厂位于**县小江镇青春村,占地面积31.1亩。一期工程于2010年9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在2018年9月进行提标改造,2021年1月完成提标改造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2万t/d,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2万t/d,合计总规模达4万t/a,采用改良型A2/O工艺,出水执行标准为《****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可正常接纳本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与冷却塔排污水。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主动与周边公众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与周边公众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验收监测期间,未收到周边村民的投诉情况。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