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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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 项目编号: | **** | | 产权类型: | 社有资产使用权 | | 流转方式: | 租赁 | | 交易期限: | 3年 | | 乡镇(街道): | ****办事处 | | 村(社区): | | | 组别: | | | 公示日期: | 2025-02-28 | |
| 登记日期:2025-02-21 | | 所有权人:****、****集团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 是否续租: 否 | | 资产类型: 其他 | | 项目描述:1.**市**区柏树苑小区西侧三间车库出租,标的位于**市**区长干西路15-1号,毗邻长干西路、东里巷,所处地段人流量相对较大、较集中,****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为柏树苑小区西侧三间车库60m2,通水、通电,原承租方租赁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止。 2.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如原承租方竞得,租赁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算;如非原承租方竞得,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成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承租方需交纳6000元履约保证金,若未有因承租方原因需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的,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使用、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4.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首年租金支付,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按照出租标的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60.0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市**区长干西路15-1号柏树苑小区 | | 项目四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补充说明: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项目公告页面下方“附件信息”处的《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平台交易项目报名服务协议》,并于报名时查看确认。如未全面了解熟悉交易规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 2.报价结束后,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3.成交双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首年租金的3%****交易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双方各承担1.5%。否则,交易所有权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第4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将出租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生交所结算账户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鉴证书》。 5.交易保证金交纳及处置:①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保证金6000元成功交****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受让资格。②交易期间,如出现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规则或由于意向受让方主观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交易所有权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如保证金无法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③项目报价截止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按照原金额、原账户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竞得项目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如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 | 使用权人:****、****集团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公司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项目审批信息 | 项目审批表: | | 单位名称/姓名: ****、****集团 | | 联系人(法人):江主任 | | 联系电话:0559-****125 | | | | | | |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3年 | | 标段描述:1.**市**区柏树苑小区西侧三间车库出租,标的位于**市**区长干西路15-1号,毗邻长干西路、东里巷,所处地段人流量相对较大、较集中,****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标的为柏树苑小区西侧三间车库60m2,通水、通电,原承租方租赁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止。 2.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如原承租方竞得,租赁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起算;如非原承租方竞得,租赁期限自双方办理完成出租标的移交之日算起。承租方需交纳6000元履约保证金,若未有因承租方原因需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的,租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使用、经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4.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与原承租方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首年租金支付,在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如原承租方竞得,则视同其已撤离清场),按照出租标的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交易面积: 60.00平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6000 | | 交易底价:小写 36000元/年 | |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 | 自由竟价期: | 2025-02-28 11:00 ~ 2025-02-28 14:30 | 出价延时: | 300秒/次 | | 底价: | 36000.00元/年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 | | 最高限价: | 无最高限价 | | |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 | | 成交情况: 流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