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现****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及要求
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标书代写
4.具备独****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政府采购网上系统信用评价为A级或B级;
6.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交资料
报名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并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正副本各一本):
①营业执照;②开户行证明;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④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⑤****政府采购网上系统信用评价的网页截图;⑥独立开、评标室及监控设备照片(可拷贝保存视频、音频电子文档,现场核查)。标书代写
三、选拔办法
由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综合信用评价等情况择优筛选。筛选后名单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确定后原则上1年内不予变更。
四、代理机构产生方式
采购金额10万元(含)以上项目:****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动态管理系统,从我镇委托名单中随机抽取。
五、服务费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8〕2号)规定,我镇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标书代写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泉采协〔2024〕1号)执行。
六、约束及退出机制
项目主办人员、评审专家应当在采购活动或评审活动结束后,对代理机构代理项目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存档。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暂停其承接我镇代理业务资格,直至整改完成。当年度出现2次考核“不合格”或“一票否决”情形的代理机构,清退出我镇委托名单。
代理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接受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宴请;
2.说情推荐、打招呼等私下接触;
3.以其他机构名义执业,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个人以本机构名义执业,违法转让中介服务;
4.超出授予资格的业务范围承揽或者****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5.****政府采购网上系统的信用评价为C级或为失信企业的;
6.被上级有关部****县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
7.两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人员、场所、资产、业务、财务实质混同;
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管理有关规定情形的。
七、报名时间、地点
****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7日(为期15日)到**县官桥****管理中心办公室(204室)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5时止。标书代写
联系人:陈先生,180****4567。
****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