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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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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5-02-28 16:2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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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800元 人民币

**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含5、10、环线综合监****中心级)服务器、磁盘阵列硬件委外维修项目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含5、10、环线综合监****中心级)服务器、磁盘阵列硬件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及补遗通知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

一、答疑部分:

问题1:

我方关注到贵方发布的《**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含5、10、环线综合监****中心级)服务器、磁盘阵列硬件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并依据证书等级赋分。经审慎分析,我方认为该条款存在以下不合理性,特此提出质疑:

一、资质要求与项目内容严重脱节

1. 项目性质偏差

本项目为信息设备运维服务,设备清单明确包含服务器与磁盘阵列,核心需求应为硬件维护、故障处理、性能监控等基础运维能力,而非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中涵盖的“安全风险评估、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等规划类业务。上述资质内容属于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或咨询类项目范畴,与运维服务的技术需求无直接关联。

2. 安全等级不匹配

招标文件未提及项目涉及涉密系统、国产化替代或高等级安全防护场景。若运维内容仅需常规设备维护,要求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缺乏必要性依据,涉嫌增设与项目无关的资质门槛。

二、排斥专业运维服务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1. 资质适用范围错位

专业运维服务商通常持有与运维直接相关的资质。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的强制要求可能直接排除此类具备实际运维能力的投标人,构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2. 评分标准显失公平

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的等级评分(一级3分、二级2分、一级1分)与运维能力无逻辑关联。投标人可能因持有高等级安全资质但缺乏实际运维经验而获得高分,导致评分结果偏离真实服务水平,损害招标质量。

三、合规性建议

为保障招标条款与项目需求的一致性,建议调整方案如下:

1. 方案一(删除无关资质要求)

删除商务部分对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的评分项,聚焦考核与运维直接相关的资质。

2. 方案二(细化安全需求并调整权重)

若项目确需安全能力(如设备日志安全审计、漏洞扫描等),应在技术需求中明确具体安全要求,并将相关能力考核纳入技术评分(如安全运维流程、人员CISP认证等),而非通过宽泛的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作为评分依据。

回答:此条已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

致****:

我方注意到贵方发布的“**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含5、10、环线综合监****中心级)服务器、磁盘阵列硬件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中,设备清单明确包含服务器与磁盘阵列两类设备,但2.2.4商务部分“同类业绩”仅要求提供服务器维保服务案例,未将磁盘阵列运维经验纳入考核范围。对此,我方基于以下理由提出质疑:

1. 业绩要求与设备清单不匹配

招标文件列明的运维对象包含服务器及磁盘阵列,二者在技术架构、维护流程及故障处理逻辑上存在显著差异。若仅要求服务器维保案例,无法有效验证投标人对磁盘阵列的运维能力,可能导致中标方实际服务能力与项目需求脱节,增加履约风险。
2. 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公平竞争

部分专业服务商可能专注于存储设备(如磁盘阵列)运维领域,或具备服务器与磁盘阵列的综合服务经验。仅以服务器案例为门槛,可能直接排除此类优质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建议调整方案:

将商务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服务器或磁盘阵列维保服务案例”,或进一步明确两类设备的业绩分值权重,以确保技术需求与商务要求的一致性。

望贵方核查修订,保障招标公平性与项目质量。

回答:本项目维保对象主要为服务器,维保的磁盘阵列仅占少部分,此条不做修改,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

提问一:根据▲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网络,两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证书之一。该项目属于运维服务类,该职位为项目经理,执行的也是ITSS运维服务标准,ITSS服务项目经理和ITSS服务工程师认证与该职位匹配,应用经理不匹配项目经理职位。

提问二:▲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负责人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该项目属于运维服务类,执行的也是ITSS运维服务标准,ITSS服务项目经理和ITSS服务工程师认证与该项目匹配,应用经理不匹配该职位要求。

回答:此条已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

我方关注到贵方发布的《**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含5、10、环线综合监****中心级)服务器、磁盘阵列硬件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人员资质要求同时持有PMP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对此,我方基于以下理由提出质疑:

1. 资质重复性:PMP(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认证)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国内软考认证)均为项目管理领域权威资质,核心能力要求高度重叠。二者虽侧重不同体系,但实质均体现项目管理综合能力。要求同时具备两项认证,存在重复限制嫌疑,可能构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述的“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2. 项目需求匹配度不足:本项目未涉及国产化替代、涉密系统等特殊场景,无明确证据表明需叠加两项资质方可胜任。单一认证已能证明人员专业能力,双重要求恐提高竞争门槛,削弱市场充分参与。

建议:优化资质条款,调整为“具备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之一即可”,以确保合规性,促进充分竞争。

望贵方核实调整,保障招标公正性。

回答:此条商务评分设置是为择优选取更加优质的服务团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

"**轨道交通5号线综合监控系统(含5、10、环线综合监****中心级)服务器、磁盘阵列硬件委外维修项目"招标文件,2.2.4服务团队人员资质要求中提及“Oracle认证OCT工程师”,对此存在疑问,特向贵方提出咨询。据我们了解,行业内Oracle官方认证中,常见的是OCP和OCM认证,并未查询到“OCT工程师”认证的确切信息,我们担心此表述存在歧义,可能导致理解偏差,影响招标工作的公平性与准确性。

为确保我司能充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烦请贵方明确“Oracle认证OCT工程师”是否为“OCP工程师或OCM专家认证”的笔误,或是另有指定含义。期待贵方的回复,以便我们顺利开展后续投标准备工作。

回答:此条已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6:

招标文件评分表中投标人提供《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包含: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需求分析、安全方案设计、安全集成、安全监控和维护等),证书为一级服务资质得3分,二级服务资质得2分,三级服务资质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请问是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颁发的证书其中一个为一级就得3分,还是需要具备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需求分析、安全方案设计、安全集成、安全监控和维护这几个证书同时为一级才得3分

回答:此条已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7:

1、经oracle人员认证查询核实 《服务团队人员资质》要求 2.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工程师配置至少1名IBM认证专家工程师、1名Oracle认证OCT工程师(满足2分,不满足0分)。没有OCT认证证书,只有OCM和OCP认证。

2、第三章《项目管理》要求,▲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网络,两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证书之一。 疑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类,要求是“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应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但是后面认证要求有是:“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建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认证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适合本项目。

3、第三章《项目管理》要求,▲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负责人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 疑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类,要求是“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应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但是后面认证要求有是:“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建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认证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或ITSS服务工程师 适合本项目。

2、第三章《项目管理》要求,▲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网络,两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证书之一。 疑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类,要求是“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应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但是后面认证要求有是:“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建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认证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适合本项目。

回答:此条已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8:

1、经oracle人员认证查询核实 《服务团队人员资质》要求 2.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工程师配置至少1名IBM认证专家工程师、1名Oracle认证OCT工程师(满足2分,不满足0分)。没有OCT认证证书,只有OCM和OCP认证。

2、第三章《项目管理》要求,▲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网络,两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证书之一。 疑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类,要求是“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应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但是后面认证要求有是:“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建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认证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适合本项目。

3、第三章《项目管理》要求,▲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负责人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 疑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类,要求是“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应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但是后面认证要求有是:“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建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认证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或ITSS服务工程师 适合本项目。

2、第三章《项目管理》要求,▲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网络,两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证书之一。 疑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类,要求是“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应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但是后面认证要求有是:“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建议:本项目为运维服务,认证为:ITSS项目服务经理适合本项目。

回答:此条已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企业实力:

投标人提供《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包含: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需求分析、安全方案设计、安全集成、安全监控和维护等),证书为一级服务资质得3分,二级服务资质得2分,三级服务资质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投标人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证书为CS5级得3分,CS4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商务部分-服务团队人员资质:

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工程师配置至少1名IBM认证专家工程师、1名Oracle认证OCT工程师(满足2分,不满足0分)。

修改为:

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工程师配置至少1名IBM认证专家工程师、1名Oracle认证OCP工程师(满足2分,不满足0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在服务器、网络,两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认证,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委、通管局、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证书之一。

▲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负责人须通过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

▲3.2.4 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本地化的运维服务团队,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一线运维团队人员至少在服务器、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五个专业方向中须具备任意三个专业方向的技术能力,提供的人员须通过相关专业原厂技术认证(三个专业方向持证人员不得重复),且同时须具备低压电工证。

修改为:

▲3.2.2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能够按照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管理本项目的交付流程,交付质量,并且负责客户沟通,**调配等工作。项目经理须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PMP资格证书。

▲3.2.3 项目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技术经理一名,主要负责组织维护工作实施细则,提出疑难问题的解决路径和思路,对技术难题进行攻克等,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转、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ITSS认证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不得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且在服务器、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虚拟化、云计算七个专业方向至少拥有任意一个方向的原厂专家认证。

▲3.2.4 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人须向本项目配备本地化的运维服务团队,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一线运维团队人员至少在服务器、存储、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五个专业方向中须具备任意三个专业方向的技术能力,提供的人员须通过相关专业原厂技术认证(三个专业方向持证人员不得重复)。投标人须承诺进场前人员同时具备低压电工证(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总报价最高限价(含税)为:****800元(大写:贰佰柒拾壹万壹仟捌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3月17日9时30分(**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无论各潜在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此次发布的全部内容,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2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8
答疑公告
50000120250212025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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