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司30.5%股权 |
| **** |
| ****集团有限公司 |
| 30.5 |
| 14,063.05万元 人民币 |
| 20 |
| 2025-02-28 |
| 其他 |
| 1.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经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提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转让项目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2.2024年4月10号,转让方向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发出《关于****征询转让所持******公司30.5%股权意见的函》。其他股东均已回函同意转让,部分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 4.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的内容,可能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价值判断产生影响,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5.标的企业不得使****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联的LOGO、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如有“航天”、“HANGTIAN”字样及其他与航天相关字号、字样及图形,或存在借用、使用或以其他形式不当变相****集团有限公司、****LOGO、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 6.标的企业不****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 7.标的企业后续使用的LOGO不得存****集团有限公司、****LOGO相同、近似或以其他形式产生关联的情形。 8.标的企业的商标不得使****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联的商标(如有“航天”、“HANGTIAN”字样及其他与航天相关字号、字样及图形)。 9.标的企业2026年11月28****公司****公司名称不包含“航天”字号)。 10.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备查文件仅提供现场查阅摘录,意向受让方查阅文件时不得进行复印、拍照或通过其他影像方式对备查文件进行留存。 |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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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受让申请手续(即提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人民币4218万元。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确定为受让方,在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761887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申请查阅备查文件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涉及)复印件;自然人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签字捺印的《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和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查阅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5.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涉及原股东优先购买权情况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一个(含)以上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项目进入网络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原股东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原股东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原股东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
6.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缴费通知》约****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6.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2
开 户 行:****营业部
7.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8.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置。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9.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10.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11.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1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1)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2)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4)在公告期结束后不参加竞价程序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5)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6)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7)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8)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1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此承诺不可撤销:
(1)本方承诺已对产权转让材料和公告信息进行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现状。本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3)本方同****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缴费通知》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4)本方同意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本方承诺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和转让方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
(6)本方承诺在2026年11月28日前,促使标的企业完成名称变更,变更后的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含有“航天”;本方承诺,督促标的企业不得使****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联的LOGO、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如有“航天”、“HANGTIAN”字样及其他与航天相关字号、字样及图形,或存在借用、使用或以其他形式不当变相****集团有限公司、****LOGO、经营资质、特许经营权);本方承诺,督促标的企业不****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本方承诺,督促标的企业后续使用的LOGO不得存****集团有限公司、****LOGO相同、近似或以其他形式产生关联的情形;本方承诺,督促标的企业的商标不得使****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联的商标(如有“航天”、“HANGTIAN”字样及其他与航天相关字号、字样及图形)。本方同意在后续签署的协议中对上述事项进行约定。
(7)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仍由工商变更登记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8)本方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9)本方同意非转让方原因,本方出现“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第12条任一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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