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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1L****0058C | 建设单位法人:屠军园 |
| 屠金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枫桥镇屠家坞村 |
| 年产18万套五金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84-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枫桥镇屠家坞村 |
| 经度:120.47708 纬度: 29.86236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29 |
| 诸环建〔2018〕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4-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 |
| 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1L****005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81L****0058C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681MA2JRP4P3T | 竣工时间:2023-03-01 |
| 2023-10-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1-31 |
| 2025-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s.****.cn/index.php?c=show id=12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8万套五金机械配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万套五金机械配件(钢材) |
| 五金机械配件(铝材)未实施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五金机械配件(钢材)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外购的钢材按生产产品要求经冲床冲压落料,再经液压机液压成型,然后由数控车床、拉床、搓丝机进行精加工,经过精加工后的半成品由封闭式抛丸机进行抛丸处理再经检验合格的即为成品,包装入库。 (2)五金机械配件(铝材)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外购的铝锭需先在熔化炉内进行熔化,然后将铝液舀到压铸机中压铸成型,经冷却后压铸件在模具中脱模,脱模后的铝铸件进行手工去毛刺,再经数控车床等精加工后再经封闭式抛丸机抛丸处理,经检验合格的即为成品包装入库。 为了便于使压铸件和模具分离,在每次压铸完后都需对模具和压室喷一定量的脱模剂溶液(由脱模剂原液与水以1:120比例稀释得到),脱模剂重复使用(铸机底盘设置脱模剂收集系统,滴落到底盘上的脱模剂自流进入脱模剂槽),不外排,其中一部分会因为高温而气化形成脱模废气,定期补充脱模剂溶液。 | 实际建设情况:五金机械配件(钢材)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外购的钢材按生产产品要求经外协冲压落料,再经液压机液压成型,然后由数控车床、拉床进行精加工,经过精加工后的半成品由外协进行抛丸处理,再经检验合格的即为成品,包装入库。 |
| 五金机械配件(铝材)及压铸、抛丸工序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根据环评内容,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废气:熔化烟尘经处理后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后排放;脱模废气、抛丸粉尘等经处理后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后排放。噪声:合理布局,并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固废: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炉渣、熔化烟尘收尘、抛丸****公司综合利用;废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企业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沟渠。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车床、拉床、液压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固设备底座、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同时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项目基本已落实环评中的治理措施要求。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为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乳化液及职工的生活垃圾等。由于五金机械配件(铝材)生产工艺及压铸、抛丸工序未实施,故不产生熔化烟尘收尘、抛丸粉尘收尘、脱模废油、炉渣、废钢砂。 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本项目五金机械配件(铝材)及压铸、抛丸工序未实施,故不产生熔化烟尘、脱模废气、抛丸废气及熔化烟尘收尘、抛丸粉尘收尘、脱模废油、炉渣、废钢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核定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生活废水0.03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036吨/年、氨氮0.005吨/年,VOCs0.01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目前废水排放量为228t/a,CODCr 0.016t/a,氨氮0.0002t/a,均符合环评建议总量指标要求(废水排放量≤360t/a、CODcr≤0.036t/a、氨氮≤0.005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28 | 0.036 | 0 | 0 | 0.023 | 0.023 | |
| 0 | 0.016 | 0.036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002 | 0.005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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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企业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厂区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沟渠。 | 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的pH值范围为7.7~7.8,化学需氧量的最大日均浓度为90mg/L,悬浮物的最大日均浓度为56mg/L,氨氮的最大日均浓度为1.01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数控车床、拉床、液压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固设备底座、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同时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项目基本已落实环评中的治理措施要求。 | 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四侧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Leq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 1 | 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炉渣、熔化烟尘收尘、抛丸****公司综合利用;废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为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乳化液及职工的生活垃圾等。由于五金机械配件(铝材)生产工艺及压铸、抛丸工序未实施,故不产生熔化烟尘收尘、抛丸粉尘收尘、脱模废油、炉渣、废钢砂。 金属角料和屑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公司收集转运;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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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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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需削减替代量为 VOCs(非甲烷总烃)0.020t/a。该项目VOCs排放总量小于0.1吨/年,根据相关规定委托行政审批科进行直接出让,于2018年5月16****保护局直接出让获得VOCs0.020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排放的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需削减替代量为 VOCs(非甲烷总烃)0.020t/a。该项目VOCs排放总量小于0.1吨/年,根据相关规定委托行政审批科进行直接出让,于2018年5月16****保护局直接出让获得VOCs0.02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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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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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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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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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